河南一女教師到學生家中家訪,意外被人認出是小姐,最終釀成血案
原標題:河南一女教師到學生家中家訪,意外被人認出是小姐,最終釀成血案
文/江湖獨白專欄
紀實:女教師去學生家家訪,意外被人認出是小姐,最終釀成血案
對于很多人來說,職業是不分貴賤的,可是某些職業往往會讓人有另類的看法,一旦形成這種觀念,很容易就會造成意外的出現。

1999年11月15日,河南省某縣發生一起拋尸案,報案人在路過一處空地時發現有不明物體出現,翻開后才知道那是被肢解后焚毀的尸體。
對于此類殺人后肢解的惡性案件,民警在受到警情之后迅速封鎖現場,希望能夠鎖定受害者的身份。
經過專業的刑偵人員分辨,受害者為30歲左右的青壯男性,身高在1米7左右,身上的衣物被扒光燒毀,只剩下一些包裝紙皮和打火機。
民警在打火機上發現線索,上面刻著某酒店的字樣,證明受害者曾經到過這酒店之中。
由于沒有具體的身份信息,無法第一時間確認受害者的身份,民警只能將受害者的特征通過電視機向外公布。
果然很快找到受害者的家屬,住在商丘市的常家兄弟找到辦案人員,表示家中的老三常某一直未回家。
常家兄弟透露老三是在前幾天失蹤,與警方公布的受害者特征相近,隨后警方確認受害者正是常三。
根據家人的口供,常三在失蹤之前與一名老師楊某有密切來往,案發現場發現的紙皮也與楊某更換的電視機型號一致,楊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鎖定犯罪嫌疑人之后,民警上門對楊某進行抓捕,經過兩天的審訊,楊某才承認殺害常某后燒毀尸體的犯罪事實。
楊某一個女子怎么能制服一名成年男性?
楊某解釋是有弟弟楊安的幫助,兩人將常三殺害之后,擔心案情暴露才選擇燒毀尸體。
在楊某的口供之中,辦案人員了解到另外一個人生,原來身為鋼琴老師的楊某有過不堪的過去。
楊某出生在河南省一個普通的家庭,從小對于音樂方面有興趣,家人對于她的愛好也很支持,所以楊某選擇考入音樂職業學校,成為一名音樂老師。
可是兩年2萬五的費用對于她來說,無疑是天價,家人不愿意楊某放棄理想,向親戚借來了這筆錢,楊某決心要好好奮斗,將來對父母的未來負責。

可是由于楊某的學歷一般,畢業之后只能賺到2千元,勉強維持自身的生活,這對于要強的她來說,簡直無法接受。
在這樣的心理暗示之下,她聽從同事的建議,利用她出眾的外貌賺錢,在業余時間出入酒吧之中陪酒,提高自己的收入。
楊某雖然收入提高了,可是對于她的兼職生活很敏感,不希望被他人知道,可是意外還是到來了。
在一次學生家訪之中,學生的家長認出楊某是陪酒女伴,不愿意將孩子交給她教導,向有關部門舉報了楊某的不恥行為。
在這樣的輿論下,楊某面臨失去工作的危險,被派出所傳訊咨詢細節,楊某就只能托關系減輕處罰,正好常三就認識派出所的人員。

常三看中了楊某的外貌,找人解決了這個問題,兩人因此發展成為情人關系,常三已經有家室了,可是還是不愿意放過楊某。
1999年11月13日,常三深夜傳訊給楊某,要求兩人見面,楊某拒絕這個要求,常三便要挾楊某服從,否則就將楊某在酒吧工作的事實告知父母。
為了不讓父母擔心,楊某決心和他了斷,主動約見常三,在交流過程中在水里下了安眠藥,對其狠下殺手。
弟弟楊某是在之后發現楊某不對勁,再三詢問之下她告知殺害了常三,無奈的弟弟只能幫姐姐處理尸體。

楊安配合姐姐將常三的尸體放進電視機型號的紙箱之中,開車運到郊外處理,最終被路人發現痕跡,兩人均被依法刑事拘留。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奏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次案例之中,楊某有故意殺人的動機,之后教唆弟弟分尸燒毀尸體,犯故意殺人罪和侮辱尸體罪,依法判處死刑,而楊安由于認罪認罰,沒有參與殺人行為,以侮辱尸體罪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楊某原本人生規劃不錯,可是走上了一個捷徑,被發現后沒有正確處理此事,沒有及時與家人溝通,到頭來釀成了一起血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