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獲刑期間未處罰,7年懷孕5次生3個,判刑至今未入獄
原標題:北京一女子獲刑期間未處罰,7年懷孕5次生3個,判刑至今未入獄
文/江湖獨白專欄
案例:女子獲刑期間7年懷孕5次生娃3個,處罰10年六個月至今未入獄
法律是維護法治社會的重要工具,對于違法分子應該一視同仁,可是往往在執行的過程中,因為某些特殊行為,會讓犯罪嫌疑人緩刑免于處罰。

據鳳凰網報道,2015年,安某因詐騙他人60萬,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可是在后續的調查之中,發現其在7年之中懷孕5次,生育三個孩子,導致于7年后并沒有真正服刑。
這是否合情合理?
據相關信息揭露,自2015年后,每次在執行收監程序時,犯罪嫌疑人安某均處于懷孕階段,考慮到她的特殊情況,所以并未對其進行強制措施。
十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在刑法規定的處罰已經是嚴重情節,可是安某從被判入獄之后,一直頻繁地懷孕,懷孕5次生了3個孩子,目前已經是5個孩子的母親。

有網友認為這是逃脫處罰的一個方式,身為一個犯罪嫌疑人,多次懷孕產子,導致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多次給予暫停執行決定書,最近的一次還是2022年7月26日下發,讓人頓感匪夷所思。
如果按照正常的生育時間,安某的刑事處罰僅剩下2年多,剩余的收監時間都是在為國家的人口擴張做努力,刷新了普通人的觀念。
在法律條文中記載,安某是1985年出生,一直從事名牌皮包的生意,正是因為這個生意讓她開始了對合伙人的詐騙行為。
據安某的前夫吳某反映,她詐騙的對象是通過他認識的一名朋友陶某,向其展現了自己與大牌合作的實力,謊稱入股60萬元,每個星期就能獲利3.6萬元。

因為有吳某這關系,陶某對安某的話語并沒有懷疑,在數次轉賬之后,陶某并沒有收到每個星期的返利金額。
陶某某懷疑安某并沒有讓其入股,經過調查,得知兩夫妻多次前往澳門賭錢,向兩人討要說法,兩人才承認皮包生意出現問題,并且承諾會定期償還陶某某的欠債。
考慮到吳某是朋友關系,陶某某與兩人簽下了還款協議,可是安某兩人并沒有如期歸還,隨后更是出現了離婚的情況。
讓陶某想不到的是,兩人離婚后又復婚,復婚后又再次離婚,吳某解釋稱,“安某也欠他父親70萬元!”
受害者陶某某在兩人的糊弄之下,并沒有如愿地收回欠款,直到安某被抓,她的說法再次出現反轉,強調是丈夫吳某前往澳門賭博,輸了200萬之后,設局哄騙好友陶某的存款,協議上也都是吳某的簽名。
可是在后續的調查之中,警方沒有采納安某的口供,2013年8月,安某被認定為涉嫌詐騙,可是因為特殊原因被取保候審,極有可能就是懷孕或是哺乳期。
2015年,雙方就60萬的詐騙金額進行量刑,依法判處安某十年六個月有期徒刑,退還陶某某35.8萬元。
事后安某就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律師希望能夠對懷孕期間的安某緩刑,認定為吳某為主犯,從犯的刑事責任減輕等,可見律師極其地屬于法律條款。

經過律師的一系列操作,雖然二審法院駁回了上訴要求,可是還是對其出具了第一份《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決定暫時對其監外執行6個月,時間為2015年7月到2016年1月28日。
有了這份決定書后,安某就開始了不停地懷孕和哺乳期來爭取剩下的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出現了7年未執行刑事拘留的奇怪現象,導致多次無法對其實施收監處罰。
針對安某借助懷孕的行為來逃避罪責,相關人員表示也很無奈,這是根據法院給出的決定書執行的。
這起案件咋一看并沒有什么違規的地方,才是值得思考的一個問題。

事實上此類行為并不是罕見的,只要犯罪嫌疑人能夠在特定的時間懷孕,就能夠爭取到法外開恩,可是對于她的刑事處罰應當停止計算,即便是她能夠長期生育,但是她也應當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在司法執行的過程中,某些法律從業人員借助專業的知識,對當事人尋求最大的利息,可是鉆法律的空子,試圖讓嫌犯免予處罰,對于這類人也該給予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