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一女子與前任發生關系,被丈夫發現后誣告對方,事后被判拘留
原標題:貴州一女子與前任發生關系,被丈夫發現后誣告對方,事后被判拘留
文/江湖獨白專欄
案例:女子與前任發生關系,被丈夫發現后誣告對方,事后被判拘留
每一次出現性侵案件時,我們都在指責對方的不道德,可是某些人借助這個定論對情人實施報復,妄圖從出軌行為中脫逃,這也是違法行為,查清后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貴州一女子沙某被丈夫發現有問題,向其坦白是被某男子強奸,丈夫怒不可遏去派出所報警,可是真相卻讓人跌掉眼鏡。
據沙某透露,與其發生關系的是前任,因為夫妻之間存在冷戰,找他訴說心中的委屈,被男子趁虛而入,強調是被對方強行侵害,為了確認真相,警方傳訊前男友對證。
在前任口中,兩人是長期保持親密聊天,在發現沙某出現情感問題后,主動上前慰問,兩人在酒醉之后發生關系,雙方是自愿的。
沙某與嫌犯的口供有出入,一旦證實前男友是強行與沙某發生關系,沙某則是受害者,反之兩人就是婚內出軌。
民警認為沙某的說法有問題,加緊對其進行重審,沙某眼見撐不住,只能將真相說出來。
原來沙某和前男友分手后并沒有刪除對方,在與丈夫出現爭執之后,一氣之下她選擇離家出走,找到前任訴說心里的委屈,在酒精的影響下,兩人發生了關系。
被丈夫發現之后,沙某不愿意承認這一點,憑空誣告前任是強迫,導致丈夫忍受不了,一定要將男子送入監獄,這一點是沙某沒想到的。
事后沙某因為謊報警情,被警方依法判處9天的行政拘留,罰款400元,另外一名男子只能做教育,不存在違法行為。

在這起誣告案件最無辜的是沙某的丈夫,因為日常的一次吵架,妻子就離家出走,更是與前任藕斷絲連,要不是民警的專業判斷,他還被蒙在鼓里。
社交時代,越來越多的人無法堅守內心的底線,受傷的往往是忠誠的一方,民法典中規定一妻一夫制,可是往往有人會越過這道德的底線。
對于這婚姻的過錯方,我們應該如何處置?
從以上法律規定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婚姻關系中的過錯,是指一方違反法律規定的義務或通常的道德標準,或對另一方實施侵權、或不道德行為,導致另一方受到不同程度損害的行為。

在沙某被拘留期間,丈夫可以以此提出離婚協議,對兩人的婚內財產進行分割,讓沙某付出經濟上的代價,這是從法律角度的懲戒,也是合法維護自身權益的一種方式。
事實上此類案件并不少,在伴侶發現出現越軌行為之后,少數人會將過錯歸咎在對方身上,試圖請求另一半原諒。
作為不少人的刻板印象,認為只要是起訴對方性侵的,女方均是受害者,這樣維護受害者的思維上,讓人鉆了空子,也讓某些過錯方存在僥幸的心理。
換一句話說,如果輕信沙某的話語,對男子進行定論,那一定是對真相的偏差,所以必須對沙某的行為進行懲戒,讓其承擔撒謊的追究責任。

有人統計后表明,社交平臺的泛濫,異性之間的交往越發頻繁,從2020年發生的誣告他人性侵的案例已經不下100起,這還是能夠找到的案例,可見其背后誣陷他人來獲得諒解的可惡。
只要是女方提起的性侵案件,就極有可能成立為QJ案,這種謊言對于真正受到侵害的女性是一種傷害,男性可能并沒有做出越軌行為,可是還是會受到質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