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男子租豪車出事故,不報警不報保險,事后法院判賠182萬元
原標題:95后男子租豪車出事故,不報警不報保險,事后法院判賠182萬元
文/江湖獨白專欄
案例:95后男子租豪車出事故后,不報警不報保險,事后判賠182萬元
租豪車已經成為一種炫富的技巧,有人租豪車為了結婚,有人租豪車為了體面,這往往是心里對于物質條件的苛求,對于動輒上百萬的配置,一旦出現什么意外,就會面臨巨額的賠償。
據中國法院網官方賬號,95后青年劉某因個人需求租用一輛賓利汽車,在問清楚汽車配置了商業保險后,雙方簽下了《汽車租賃合同》與《驗車單》,劉某支付4500元為租車費用。
4500元一天的費用,對于很多年輕人來說都是不小的開支,而劉某只是參加工作一年的時間,就打算體驗開賓利的舒適,確定汽車在出事故之后,可以向保險公司理賠,劉某便無所顧忌。
可是劉某忘記第三者責任險是需要在合法的情況下才能理賠,導致不慎造成車輛損害之后出現一個大問題,沒有報警處理走正常索賠程序。
劉某在駕駛賓利汽車時,發生了交通意外,立即打電話聯系租憑公司,請求工作人員對汽車進行維修,得知意外發生,租憑公司的人員到場將汽車拖到相熟的維修店進行檢修。
半個月后,租憑公司先將賓利送往第三方機動車鑒定評估中心,根據專業人員的評估,此次交通意外帶來的車體損害,初步確定維修費、配件費、工時費加在一起需要159.5萬元,另外車輛事故貶值約為60萬元。
到了47天后,賓利汽車才維修好,租憑公司給出了相關的賠償金額,實際修車費用為163萬,因維修無法出租的費用為20.7萬,車輛因為整體維修貶值損失為60萬,三方面加起來約250萬。
劉某看到租憑公司給出的天價賠償,質疑索賠的金額不合理,因為47天的維修時間,有15天是停在維修店,并沒有進行相應的維修工作。
為此租憑公司給出的解釋為,“汽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傷,無法對外出租,停在哪里并不影響其給公司帶來的損失。”

崩潰的劉某認識到賓利的維修費用太高,質問為何不走保險理賠,雙方在租車前已經反復確認,出了事故可以進行理賠的。
租憑公司則指出,汽車的確購買商業保險,可是《汽車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一旦出了交通事故,需由租賃方劉某報警并通知保險公司定損。
可是劉某出了事故之后未報警和通知保險公司定損,沒有履行上述責任,導致無法向保險公司舉證,因此責任應當由劉先生承擔。
劉某根本無法承擔這一筆費用,雙方多次協商無果后,租憑公司就250萬的賠償金額向法院提起訴訟。
豪車租憑費用高,后續的理賠責任也是令人意外,經過法院的審理,認定雙方簽訂的《汽車租賃合同》不違反法律、法規,雙方簽訂之前并不存在欺騙,因此該合同有效,受法律調整。
根據租憑公司提交的維修費用,劉某無法提供相應的證據證實費用有假,因此法院認定維修費用為163萬,而20.7的租車費用為劉某造成的車體損害,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由承租方劉某負責。
對于租憑公司提起的60萬車輛貶值,法院不予支持,一審判定劉某需要承擔租憑公司各項損失為190萬和相應的利息。
劉某對于這個金額不能接受,于是提起上訴,試圖降低賠償金額。

二審法院經過審理后,核減了維修費用約9萬元,認定實際維修費用為154.9萬元,對于劉某需要承擔維修利息的說法,因為租憑公司未支付維修廠的費用,加上無證明表明租憑公司在維修廠期間已支付相應的利息,所以劉某不需要承擔維修期間造成的利息。
另外二審法院還駁回劉某的其他訴求,最終劉某需要承擔此次賓利汽車事故所造成的181萬賠償,這對于他來說也是一個天文數字。
在這起理賠案件之中,劉某租用豪車一天時間便發生意外,導致自身承擔181萬的天價賠償,可見豪車租憑的想法要慎重,不能寄希望于事故之后的保險理賠。
意外總是在疏忽的時候發生,接下來劉某也應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沒有第一時間報警和向保險公司提起理賠,這是最讓人遺憾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