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約前女友吃飯,一時沒忍住發生關系,事后被判緩刑4年
原標題:男子約前女友吃飯,一時沒忍住發生關系,事后被判緩刑4年
文/江湖獨白專欄
案例:男子約前女友吃飯,一時沒忍住發生關系,事后被判緩刑4年
情侶分手在這個時代已經是很正常的,有人因為家庭的緣故而分手,有人因為性格的問題而離開,只是在分手之后最好還是不要保持聯系,否則很容易出現意外。

本案例是由真實案例改編,為了保障個人隱私權,以下均屬于代名,有興趣的讀者可以登錄相關法律頻道進行查證。
1997年出生的齊某只有小學文化,在沈陽市沈北某區經營一個小店面,在西方情人節時約上前女友過節,一時沒有控制住發生關系,最后被女方起訴QJ罪。
2018年,齊某和蔣某認識,兩人興趣愛好相同,很快成為一對戀人,可是好景不長,到了2021年時,雙方因為感情不合分手,隨后齊某一直對這段感情戀戀不忘。
齊某得知蔣某有工作上的困難,便私下一直在聊天軟件中安慰,蔣某本來不愿意理會前男友,可是在糖衣炮彈之中還是接受了。

之后蔣某因為工作上的問題辭職,房租面臨無法續交的經歷困難,齊某提出可以在家里給她騰出一個房間,并且表示他是單身狀態,不會帶其他女性上門。
有了齊某的承諾,蔣某談好了房租后就搬到齊某的家中,這正好中了齊某的挽回計劃,他明白蔣某只能軟磨硬泡來復合。
于是齊某開始噓寒問暖,主動幫蔣某找工作,可惜的是蔣某并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為了激勵蔣某,齊某提出請她吃飯,假意以朋友的身份在情人節那天做伴。
蔣某經過這段時間的打擊,也開始放松對齊某的戒備。

齊某先是約蔣某到之前的餐館吃飯,兩人時隔三年再次坐到了一起,內心的話語有很多,一邊吃飯一邊調侃對方的缺點,不知不覺已經喝了不少的酒。
因為心情的問題,蔣某喝的酒特別多,無法繼續去看電影,齊某只能先送蔣某回家,到了房間門口,蔣某拒絕齊某進入,齊某以擔心蔣某跌倒為由進入房間中。
蔣某迷迷糊糊之間發現齊某對她的動作,出聲拒絕齊某的行為,齊某認為蔣某只是不好意思,強行與蔣某發生關系,等到醒來之后,齊某還想兩人可以復合,蔣某卻選擇了報警。
齊某很快被民警抓捕,從女方的衣物中提取到齊某的DNA,蔣某在口供中明確指出齊某進入房間后,不顧她的反對強行發生關系,已經構成QJ罪。

蔣某在冷靜之后,想到齊某這段時間對她的付出,心中還是有點不忍,得知一經判刑,齊某將面臨3年左右的有期徒刑,便向法院提交了諒解書,請求司法機關一定要對齊某某從寬處理。
法院認為齊某與蔣某是在復合期中,兩人不屬于戀愛關系,在蔣某明確拒絕之后,齊某依然選擇強硬的態度,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有人指出,齊某和蔣某同住在一個房間內,已經超過一般男女關系,可是仍然要尊重女方的意愿,起訴到法院之后就只能按照司法程序進行判刑。
齊某得知此事后,對自己的行為很是后悔,希望能夠從輕處理。

單純從法條來看,QJ罪的起點刑就是三年,只判3年,一般來說是量刑傾向于對受害者的危害程度,量刑是個比較復雜的問題,需要全面結合犯罪事實、情節、后果、諒解、當地量刑意見等綜合判斷。
由于蔣某給出諒解書,齊某對于蔣某只是一時錯判,沒有造成很嚴重的影響,加上認罪認罰的態度,最后判處齊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從這起案件之中,我們能夠看到兩個爭議的地方,一個是誤以為女方愿意,一個是女方起訴后不希望前男友被判刑,這兩點都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因為醉酒在司法上并沒有減輕處罰的規定,需要強調的一點是,即便是兩人關系親密,一旦選擇了報警,事件就會延伸到公訴案件,施暴者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