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為躲避捉奸,從酒店窗外不慎墜亡,有關人士被索賠百萬
原標題:上海一男子為躲避捉奸,從酒店窗外不慎墜亡,有關人士被索賠百萬
文/江湖獨白專欄
因為躲避捉奸而出現的命案,是否應該追究抓奸的相關人士刑事責任?
上海松江區,已婚的夏某與李某有不正當的關系,在兩人開房時被李某丈夫帶人前來抓奸,察覺到不對勁的夏某連忙爬出窗外,意外就此發生。

誰也想不到事情會發展到這個程度,夏某的家屬在得知意外之后,為了討回公道,向法院起訴李某夫婦和前來抓奸的相關人士,連帶酒店也遭殃,加起來討要的賠償高達130萬。
這次的事件源于夏某兩人的出軌,對于夏某的家屬所討要的百萬賠償,讓人無法理解。
2020年8月30日,夏某與李某在松江區某酒店見面,兩人都是已婚人士,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走到一起,對各自家庭的伴侶隱瞞,原本是一次普通的幽會,卻因為李某的丈夫劉某的到來而破壞。

劉某對妻子李某的奇怪行為早有疑心,趁著她外出時就跟蹤定位,鎖定位置在某酒店后,就召集幾個朋友上門抓奸,他要看看到底李某是否婚內出軌。
李某和夏某對此一無所知,直到劉某在酒店門口敲門時,夏某出于害怕躲到了酒店窗外,在劉某與三名朋友進酒店搜查的時間里,夏某就只能躲在窗外涉涉發抖。
找不到奸夫的劉某只能轉身指責李某,為何會出現在酒店范圍?李某對此無法給出合理的解釋…

就在雙方爭執不休時,劉某的一位朋友先行下樓,并在酒店1樓空地上發現失足墜亡的夏某,連忙通知劉某,事后選擇夏某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
經過醫院的救治,夏某還是因失血過多而死亡,得知死訊的家屬要求劉某和三個朋友付出代價,并且以安全問題一并起訴酒店,涉及到夏某的出軌行為,法院方面對此也是很慎重。
另一當事人李某回憶,凌晨一點多時,兩人發現劉某上門抓奸,夏某打來酒店窗戶發現有窗戶外面是有空調外機,于是爬出窗外站在了外機上,情況特別危急,李某有對夏某進行勸阻。

夏某自信地認為站在空調外機上沒問題,認為沿著旁邊的管子爬下去沒事的,李某擔心事情暴露,于是聽從了夏某的建議,將窗戶關上去,拉上窗簾應付丈夫的到來,
沒想到意外就此發生,家屬希望找到肇事者,為夏某的意外負責,目標就鎖定抓奸的有關人士。
為了討回公道,夏某的父母和妻子將李某夫婦和朋友以及酒店一同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130萬的民事責任。
夏某的家屬認為,夏某是因為李某才到的酒店,后續又因為李某的丈夫上門抓奸,致使夏某冒險爬到酒店空調外機上,最后失足墜亡,理性對意外承擔賠償責任,另外酒店在保障住戶安全上存在漏洞,應當履行法定的安全保障義務保障住宿客人的人身安全。
乍一聽,夏某家屬提起訴訟的理由很充分,將有關人士涉及的責任一一羅列出來,將6名被告方當成共同侵權的方向進行起訴,讓人意外的是李某夫婦和朋友并未就此作出答辯,相反是酒店方面給出不應承擔賠償責任的辯駁。

酒店方則表示其已經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和提示義務:夏明破壞酒店房間窗戶到窗戶外的行為,是其自主選擇的,應當自己承擔后果。
酒店為夏某提供了場所,并且酒店窗戶設計符合《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已經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因此不承擔賠償責任。
經過法院的審理,認為夏某在劉某一行人到達之前已經爬出窗口,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對爬出窗口造成的風險具有認知能力,墜樓系夏某自行爬出6樓窗戶所致,是其自主行為,與其他人并無關聯。
家屬要求他人對夏某的意外進行賠償,缺乏依據,法院方面不予支持,對于酒店方面提供的安全保障和外機設計上并沒有問題,即便是家屬對此進行上訴,二審仍維持原判,駁回家屬的訴訟要求。

這一場因為婚內出軌引發的墜亡事件,原本就違背了民法典關于婚姻關系的相關規定,自然是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持,從夏某的行為來看,應承擔爬出窗外的全部責任,所以法院的判決合情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