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女子到銀行查身亡丈夫的資產,工作人員:結婚證不能證明關系
原標題:吉林女子到銀行查身亡丈夫的資產,工作人員:結婚證不能證明關系
文/江湖獨白專欄
導讀:將辦事程序簡化,才是對普羅大眾的方便。
之前便聽說過要死者證明與他人的關系,這便對死者家屬造成了一定影響,本來就面臨親人離世的痛苦,還要承擔繁瑣的程序流程,這樣的方式什么時候能夠真正解決?
與民方便,便是與己方便,這個結論應該被很多人知曉。

本期的故事發生在吉林白山,一位網友發視頻表示去銀行查詢余額遇到阻礙,她沒辦法接受工作人員的回復。因為女子的丈夫因病身故,她打算來工商銀行查詢丈夫的銀行卡余額,被告知其攜帶的結婚證無法證明兩人的關系?
網友:第一次聽說結婚證沒辦法證明兩人的關系,那結婚證有什么用?
潘女士說,她總共帶了三本證明來撫松縣泉陽鎮某銀行的營業點,其中就包括和丈夫的結婚證,沒想到工作人員以無法證明兩人關系拒絕提供查詢服務。女子完全不理解為什么會有這樣的說法?

當時氣氛相當尷尬,工作人員也將潘女士的結婚證退回,女子提出只是想查看丈夫名下是否還有其他的財產。
潘女士在視頻中表示,她先是出具了戶口本,但是因為戶口本上的血型被修改,導致無法辨認是否為真實信息,工作人員要求以其他證明來辦理。
于是潘女士拿出結婚證,本來認為有兩人的照片和公章,不料被工作人員告知,結婚證無法證明兩人的關系?

工作人員表示需要讓街道辦開證明,對于這個說法,潘女士現場進行了質疑,結婚證身為政府頒發的證明,竟然沒辦法用來做證明,事后潘女士只能無奈選擇重新辦理戶口本。
網友表示現在結婚證都沒辦法證明兩人的結婚關系,那么民法典所強調的共同財產又是如何認定?
在這起糾紛中,讓人不理解的是死板的條款到底是在保護儲戶的存款還是在給儲戶造成沒辦法的影響。
無獨有偶,在河南周口的劉某也因為無法取出丈夫銀行卡上6萬元的余額,將涉事銀行進行起訴。

在這起案件之中,丈夫李某于2020年6月在中國郵儲銀行西華縣的某營業所存入5筆一年定期存款共6萬元,事后由于李某體弱多病,在2021年5月因病身亡。
劉某辦理完丈夫的后事后,在五期到期后帶了結婚證和戶口本注銷證明到郵儲銀行取錢,遭到了銀行方面的拒絕。
于是劉某將涉事銀行告上法庭,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情況后,支持了劉某的訴訟請求,判決銀行還本付息。
根據《民法典》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潘女士去銀行查詢丈夫的余額,結婚證沒辦法證明兩人的關系,這個說法讓人百思不得其解,從法律層面上來說,潘女士和丈夫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就是共同所有的,結婚證可以證明兩人為合法夫妻,沒辦法證明查詢兩人的合法權益。

有人指出結婚證只能作為兩人合法同居的證明,在這件事上更多地證明了銀行方面存在一定的繁瑣問題,幸好潘女士可以使用新戶口本辦理,順利地查詢到已故丈夫的資產狀態。
這件事讓人奇怪的是,女子攜帶三本證明后均不能證明兩人之間的關系,只能重新辦理戶口本進行查詢,這其中涉及的程序問題,只有當事人才能夠明白多心累。
有人提出針對伴侶離世的資產證明,應當有特殊通道進行辦理,才能夠體現出人性化的做事風格。

大部分前往銀行辦理業務的,都是普通的群眾,如何更方便地協助他們辦理業務,才是最關鍵的問題。給儲戶造成的不方便,就是在給自己造成不方便,給他人造成沒必要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