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一女子酒吧清涼照外泄,警方介入調查,竟是內部人員所為
原標題:廣西一女子酒吧清涼照外泄,警方介入調查,竟是內部人員所為
文/江湖獨白專欄
生活中每個人都有隱私權,故意拍攝他人私密照片上傳,這是必須會被追責的。
此前就有人因為私下將好友的私密照分享他人,被勒令向當事人道歉和賠償,這是一件值得重視的生活小事,勸告他人保護好自身的私密照片。

廣西南寧的張女士向記者曝光,在本地的一家酒吧喝酒時,遭遇陌生男子的輕薄,還將她的清涼照片發在線上社交平臺,這讓她十分氣憤,這讓她想要弄清楚是什么情況?
張女士與朋友相約在酒吧里玩樂,由于酒吧內空氣不通,大家都喝了一點小酒,穿得比較厚的她選擇將外套脫下,只剩下一件小背心。在座的幾個朋友都是熟人,也沒有在意張女士的小動作。
就這樣玩了一陣子,張女士和朋友都有點累,坐下來聊聊天,這個時候張女士和朋友都收到一些不正常的聊天信息,聊天記錄上多次談到張女士的身材,伴隨著幾聲詢問,把張女士形容成坐臺小姐。
酒吧的現場很吵鬧,張女士并不知道是誰發來的信息,沒想到之后傳過來的信息還拍下她的小背心,這讓她更加氣憤。

張女士表示聊天記錄上很多污言穢語,對她很不尊重,其中更是提到“姐姐今晚穿低胸裝”的字眼,起初還以為是發錯信息了,畢竟對方發的是聊天消息,可是在看到自己的照片后,張女士認為一定有人在偷窺她們。
張女士站起來看了看周圍的環境,發現二樓就只有他們一桌,問題可能出現在酒吧的監控上。
想到有可能是監控拍下的畫面,張女士有些后怕,擔心陌生男子是否拍攝了很多清涼照片,上傳給其他人觀看,一想到私密照外泄的后果,她一陣后背發涼,和朋友商量之后,選擇了報警解決。
在酒吧是來輕松的,張女士沒想到自己的一個小動作會引起他人的注意,只能說美麗動人讓人沉醉。

在二樓的位置上,張女士和朋友等待民警的到來,回想訂座之后的奇怪現象,懷疑拍攝人員是否是介紹他們過來酒吧的內部人員,因為照片和信息就是他發過來的。
民警很快到達現場,對張女士的情況進行簡單了解,張女士表示自己只是脫了一個外套,便遭遇到陌生男子的辱罵,期間更是將自己的照片保存,認為有人侵犯她的隱私權。
聽到張女士的說法,民警聯系了給她發消息的工作人員,男子承受了自己利用監控畫面偷拍的犯罪事實,表示只是和張女士鬧著玩的。
這個說法遭到了張女士的反駁,在聊天記錄中,明顯她已經表示了拒絕。民警詢問是否有發給其他男子瀏覽,工作人員也給予了否定。

聽到男子在耍無賴,受害者張女士直接拿出手機,翻看剛才收到的三名陌生男子的信息,他們也看了張女士的私密照片,前來與她搭訕,這讓她很困擾,擔心被熟人看到這些照片。
她要求男子刪除手上的視頻,并且登報道歉,男子表示可以刪除視頻,不愿意登報道歉。酒吧也給出了賠償方案,可以將張女士一行人的消費免單,她拒絕了這個方案。
協商未果之后,張女士將此事曝光,表示會采取法律措施維護自己的權益。

在此次的隱私侵犯案件中,張女士無緣無故被偷拍了私密照片,引來了三名男子的搭訕,雖然是在公共場合,但是已經觸犯了隱私權。
根據《民法典》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酒吧的內部工作人員對張女士進行偷拍,利用操控現場的監控自下而上的多角度拍攝,偷窺他人的正常生活,這種行為已經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張女士完全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消除惡劣影響。
至于張女士提出的登報道歉,個人認為法院很難支持,男子只是小范圍地傳播,只要及時地刪除視頻,就可以消除侵權帶來的后果,一旦登報,那就是公開男子的惡行,有些不妥當。

酒吧有沒有責任?
按照《民法典》規定,賓館、商場等公共場所的經營性、管理者必須盡到應有的安全保障義務。
酒吧作為營利性質的公共場所,經營人員應當盡到對消費者的人身保護,沒有管理好自己的員工,導致侵犯他人隱私權,也需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不管是酒吧還是其他公共場所的監控都是為了防止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而不是監視,更不是偷拍。除了警方需要,其他人是沒有權力隨意查看監控的,更別說把監控內容私自傳播出去,請相關從業人員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