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慫了,宣布退出港獨組織!但枷鎖已備好,罪責(zé)已難逃!
來源公眾號:占豪
微信ID:zhanhao668
面對“港區(qū)國安法”已在路上,現(xiàn)在“港獨”分子們已經(jīng)開始考慮自己的出路了!
我們知道,“港獨”大佬黎智英是深知自己跑不掉,所以困獸猶斗,前些日子開推特試圖謀求美國政府支持,為此不惜賣國求榮。他多次申請跑路,可惜香港法院沒人敢給他批了,而且哪怕法院批準(zhǔn),港警也會立刻再次逮捕他,他跑不掉了,等待他的就是法律的嚴(yán)懲。
另一個“港獨”大佬李柱銘,老而不死是為賊,他竟然連夜繡紅旗,聲稱自己一直支持“一國兩制”,求生欲望很強(qiáng)!
另一個新生代的“港獨”活躍分子——越南裔黃之鋒在一番折騰發(fā)現(xiàn)無路可逃后,也開始求生了。他求生的辦法是,在個人社交平臺上宣布辭任“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秘書長一職,同時宣布退出“香港眾志”。

看到黃之鋒宣布退出“港獨組織”就覺得好笑,之前折騰得那么歡,又是去臺灣,又是去德國、美國,到處拉資源謀求“港獨”。現(xiàn)在呢?看到大勢已去,試圖斷尾求生,那不是想得美嗎?
在占豪(微信公眾號:占豪)看來,三種人應(yīng)該嚴(yán)懲:
一、“港獨”核心。所謂匪首必嚴(yán)懲,這個決不能姑息,要讓他們牢底坐穿。
二、爆恐分子。那些干過暴恐事件的必須嚴(yán)懲,因為他們不僅僅參與了“港獨”活動,還涉及嚴(yán)重的刑事犯罪。
三、司法、教育及港府內(nèi)的“港獨”。這些在“體制”內(nèi)“港獨”最可惡,他們給“港獨”們提供保護(hù)傘,支持他們鬧,現(xiàn)在到了秋后算賬的時候了!
所以,像黃之鋒這樣的人,就得給予最嚴(yán)厲的懲罰,要殺雞儆猴以儆效尤,要一次性讓香港人都知道,搞分裂國家的活動,最終是要付出一輩子代價的!不但會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牢底也要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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