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博義,趕緊辭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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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筆/叨叨姐&刀劍笑
要求夏博義辭職的聲音越來越強烈了。
這位香港律師大公會主席才上任一個月,要求他辭職的聲音就沒斷過。
想想也是,公會主席位高權重,由一名外國政治組織的成員出任,這人一上來就狂妄叫囂“修改國安法”,公然散播“港獨”主張,抗拒中央管治。
孰不可忍!
他和那些流竄在香港街頭的“黑暴分子”沒什么兩樣,都是政治上徹頭徹尾的“攬炒派”,是香港的亂源。
在高舉“愛國者治港”的當下,夏博義這種人不辭職,更待何時!
當選一個月來,夏博義已經不止一次激起愛國愛港人士的憤怒。
最近的一次,是他被曝光擁有英國政黨背景,并為此百般狡辯。

夏博義1月21日當選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
當選前后,在他英國老家的《牛津郵報》兩度刊登文章介紹他的近況。夏博義作為一名英國政客以及他“深耕”香港的目的,變得清晰。
1月6日,《牛津郵報》刊發報道,說夏博義宣布辭任牛津市議員職務。一是因為工作和家庭原因,他將移居香港;二是他已經“被要求”出任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一職。

報道順帶介紹了夏博義更豐富的政治背景:
他是英國第三大黨自民黨的一員,2018年當選牛津圣瑪格麗特選區議員。雖然已在香港活動多年,但夏博義一直沒有放棄英國自民黨成員的身份,而且直到1月4日辭職前都在“忠實”履行自己的競選承諾。
這篇報道最初沒有引起太多注意。但在他當選后不久的1月27日,還是《牛津郵報》,又刊發了他的一篇自述。這次,夏博義毫不掩飾地吐露自己“轉戰”香港的目的。
自述的標題,就叫“前牛津市議員戰斗在香港人權法前線”,一股濃烈地支持“港獨”的味道。

有人可能會問,香港都回歸20多年了,為什么還由一個英國人來執掌如此重要的專業公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飛龍告訴叨姐,香港律師的教育、資格的授予、行業組織的自治等參照的都是英國模式。英國的大律師在香港執業、參加香港的律師行業組織,甚至擔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已成慣例,這些都是香港保留英國普通法制度的遺產。
好吧,不管怎么說,大律師公會都是一個專業公會,維護法治應是其應有之義。
然而,過去三四年間,在事關“一國兩制”、事關香港特區重大憲制性法律問題上,不斷利用自身話語權和社會影響力,助長禍港亂港活動。
大律師公會,在政治化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修例”風波中,大律師公會曾多次發表聲明,屢屢把矛頭指向依法履職的警察。比如妄言要求港府成立一個他們主導的監警委員會,調查所謂“警暴”問題。

香港國安立法以來,大律師公會也故意歪曲解讀,公開表示質疑。

還有,夏博義的前任,同為英國人的戴啟思甚至公然為暴徒站臺。他在去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公開吹捧那些暴徒“不牽涉暴力或嚴重破壞,都有著良好品格”,并建議律政司“槍口抬高一寸”放過他們。

顯然,這些大律師口口聲聲的“人權自由”“司法獨立”,只是他們謀求政治利益的工具。
這也難怪,一些“港獨”頭目本就是大律師。比如“亂港四人幫”之一的李柱銘、前公民黨主席余若薇、公民黨現任主席梁家杰等等。

大律師公會儼然成了“港獨”的重災區。
田飛龍說,香港法律界偏黃是很明顯的事情。不止是法律界,教育界、醫學界等自詡為香港精英,接受英國教育,認可西方價值觀的所謂專業人士大多整體偏黃。
這一情況,在回歸20多年后不僅沒有改變,反而愈演愈烈。
就這些大律師而言,他們心里,只有“兩制”,沒有“一國”。

他們講的是英美的普通法,而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普通法。
誰都知道,在1997年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之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普通法從性質上已經不能等同于英美等獨立主權國家的普通法了。
香港的普通法是有“屋頂”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相關條款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就是香港普通法決不能突破的“屋頂”。
大律師公會只講“兩制”,罔顧“一國”,已經不僅僅是職業素養和法律素養的問題,更是政治意識問題。
一個專業的公會決不能變成一個“攬炒派”的社團。
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今天明確表示,要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必須始終堅持“愛國者治港”。
“愛國者治港”當然應涵蓋律師職業。

田飛龍建議說,大律師的管理制度亟待調整。可將大律師公會執委會的全體人員界定為香港法上的公職人員,要求他們在出任執委的時候,宣誓或者簽署聲明效忠基本法和特區,不得有違反的言行,否則應受到懲戒。
既然大律師公會已經表態支持“一國兩制”,那就拿出點行動,先讓夏博義辭掉主席一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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