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隱瞞湖北居住史進京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已被拘留!

中國經濟周刊-經濟網訊 3月20日,北京市召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潘緒宏介紹,豐臺公安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和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的規定,對隱瞞湖北旅行史的劉某及其男友二人分別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
3月14日,鐵路警方依托陸地警務協作機制向豐臺公安分局通報,一名湖北籍女子乘高鐵抵達北京南站。豐臺分局北京南站疫情防控處置專班民警發現該女子自述情況存在疑點,前來接站的所謂單位領導也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民警將二人控制開展進一步調查。經查,劉某,女,26歲,湖北咸寧人,北京某公司員工。1月22日,劉某離京返鄂后滯留當地,為逃避管控措施盡早回來,劉某與男友呂某,34歲,外地在京務工人員,多次商議,采取謊稱前往江西復工的手段,通過熟人開具了江西某公司工作單位接收證明,于3月12日騙取了湖北當地相關部門出具的出省證明。
3月13日晚,劉某由其父劉某堅駕車送至湖北省京港澳高速赤壁服務區。呂某用劉某護照網上購買河南商丘至北京的高鐵車票,并通過網絡以6000元的價格雇傭商丘黑車司機吳某,駕車將劉某由赤壁服務區轉送至商丘火車站。期間,吳某為劉某提供了河南當地手機卡,以逃避沿途防疫檢查。
3月14日11時許,劉某乘高鐵到達北京南站,呂某按照事先約定,冒充劉某單位領導接站,后被民警當場識破。對劉某、呂某二人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的行為,豐臺公安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和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的規定,對二人分別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
目前劉某在豐臺區指定地點隔離觀察,通過隔離觀察后,執行拘留。同時北京警方將相關人員違法情況通報屬地,湖北警方已對劉某堅作出行政拘留處罰。河南相關部門已對吳某隔離觀察,并依法開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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