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死后,其妻子兒女結局如何?
“西漢而下,若韓、彭、絳、灌之為將,代不乏人,求其文武全器、仁智并施如宋岳飛者,一代豈多見哉。”
這是《宋史·岳飛列傳》中對南宋抗金名將岳飛的一句評價,可見岳飛實乃忠烈勇武之人。
然而眾所周知,岳飛這樣的愛國名將,這樣一位偉大的民族英雄最終的下場并未死于戰(zhàn)場之上,反而是死在了自己人的誣陷和屠刀之中,如此憋屈的死法實在是讓世人難以接受。而造成這一結果的秦檜,則是被天下人唾棄,更是成就了其千古罵名。

紹興九年,朝中主和派大占上風,高宗考慮與金議和。第二年,金兀術再次南侵,岳飛奉命出征反擊,在郾城大破金兵。然而朝中主和一派的聲音頗為響亮,尤其是朝中宰相秦檜更是主張與金議和,深知岳飛不除無法議和的他,通過手段連下十二道金牌令岳飛退兵。
隨后,岳飛返京被解除兵權,紹興十一年除夕之夜,岳飛被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陷害,于杭州大理寺獄中被殺。
那么,年僅三十九歲的岳飛被本朝人陷害殺死之后,他的妻子兒女有沒有被連累呢?
事實上,從秦檜以及主和一派的嘴臉來看,幾乎可以預料到岳飛死后他的妻兒也不會有什么好下場的。
一、妻兒遭遇
岳飛被殺害之后,迫于民間和朝中的輿論壓力,朝廷暫停殺戮,并未將岳飛的妻子和兒女一網(wǎng)打盡。然而,想方設法才以“莫須有”罪名將岳飛殺害的秦檜怎么可能輕易罷手呢?

因此,秦檜并沒有收回他的罪惡之手,反而把目標對準了岳飛的家人。
根據(jù)南宋王明清所撰的《玉照新志》所記載,岳飛的長子岳云在二十三歲的時候跟父親一起死于冤案。也就是說岳飛被陷害慘死的時候,他的長子岳云就直接被連累致死了。而他十七歲的次子岳雷以及十二歲的岳霖還有七歲的岳震全部被流放到了惠州。
從史料中的記載來看,岳飛妻兒的遭遇基本上可以斷定為背后有秦檜在指使,地方的官員遵從“上面”的意思,岳雷、岳霖還有岳震全部被關押在一出寺廟的小茅屋中,而且這個小茅屋清苦到“僅能容身”的程度。
最關鍵的是,岳飛的三個兒子都被人一直監(jiān)視著,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后來沒多久,岳雷就因備受打擊而含恨去世。
而跟岳飛一同被陷害的岳云,其妻子鞏氏帶著兒女隨小叔岳雷的妻女則是結伴去了潭州聚族而居。而岳飛的妻子李娃在岳飛被害的時候,時年四十一歲的她帶著三歲的岳靄被流放到了嶺南,而關于岳飛的兩個女兒,其結局下場也很凄慘。

在史書中,岳飛大女兒岳安娘并未有記載,而在《說岳全傳》中,卻是花費了一番筆墨記載岳飛次女岳銀瓶的事跡。據(jù)說岳銀瓶為了給父兄伸冤昭雪,但輾轉(zhuǎn)多地奔走之后,卻被各級官員打壓阻撓,一怒之下,十三歲的她抱著銀瓶墮井而死。因此,此后民間就稱她為銀瓶娘子。
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雖然朝廷迫于輿論的壓力并未對岳飛家人趕盡殺絕,但在秦檜的毒手之下,岳飛的妻子兒女基本上都落得個流放的下場,他的次子岳雷更是在流放地生活期間,含恨而死。
那么,岳飛的妻兒在流放地的生活狀態(tài)如何呢?
實際上,我們基本上都可以想象的出來,作為被流放的“罪人”,他們在生活方面肯定是非常清貧的。
二、生活清貧
岳飛和長子岳云被朝中主和一派大臣陷害致死,盡管民間之人都知道岳飛乃是抗金名將,是民族英雄,但是在高宗以及秦檜一眾大臣眼里,岳飛可是實打?qū)嵉摹白锍肌薄H绱艘粊恚鳛椤白锍肌钡募覍伲懒亍⒃勒鹨约袄钔蕖⒃漓\等人的生活境遇可想而知了。

因此,在被流放之后,他們的生活其實是非常艱難的,基本上可以說是到了舉步維艱的程度。因為作為“罪臣”的家屬,被發(fā)配到流放地之后,這些孤兒寡母的唯一生活來源就是朝廷配給的微薄米糧。
除此之外,還有很關鍵的一點,那就是當時陷害岳飛和岳云父子的大奸臣秦檜正“如日中天”,在這樣的情況下,那些地方官員為了討好秦檜,會經(jīng)常故意找理由刁難岳飛的妻子和兒子。于是,朝廷配給的那些僅有的微薄米糧,便成了一些官員的“下手目標”。
為了奉迎上意,漳州知州上書朝廷,“明確”的表明了自己的觀點。他在奏疏中強烈建議朝廷取消發(fā)放給岳飛妻兒的米糧供應,為了便是能夠通過這種方法做到“斬草除根”。
朝中大臣王明清得知之后,氣得在《玉照新志》中破口大罵,稱這位知州為了官祿升遷,真的是無所不用其極,這種人吃剩下的東西,豬狗都不會感興趣。
由此可見,這種情況下,岳飛妻子和兒女的生活狀態(tài)幾乎可以肯定是極其不如意的。畢竟,孤兒寡母在世生活本就不易,何況還是生活水平極其低下的古代社會,而比這更艱難的就是他們身上的“罪臣”家屬標簽了,如此標簽在身上,幾乎可以肯定會進一步加重他們生活的負擔。

因此可以說,即便岳飛被殺害之后,他的妻子兒女并沒有被趕盡殺絕,但確實是被他“連累”了,而他的次子岳雷更是在流放地因心氣不平而含恨過世。
那么,岳飛的妻子兒女難道就這樣凄慘的度過余生嗎?
事實上,正義總是來的比較遲一點,在流放地度過了二十年春秋之后,岳飛妻子兒女的命運出現(xiàn)了轉(zhuǎn)機。
三、平冤昭雪
岳飛被害之后,朝廷被主和一派常年把持朝政,對金實施屈辱求和政策,對內(nèi)則是殘酷迫害主戰(zhàn)一派的大臣。在這樣的情況下,岳飛自然不可能得到平冤昭雪的機會,而他的妻子和兒女自然也得“乖乖”待在流放之地。
不過,命運總是那么奇妙。紹興二十年后,形式陡然發(fā)生了變化,金朝完顏亮成功篡位之后,志在吞滅南宋,因此公然撕毀條約,準備再度侵犯南宋。面對如此嚴峻的形式,高宗和秦檜等主和一派的屈辱求和政策徹底破產(chǎn),而此時主戰(zhàn)派開始在朝中抬頭,秦檜至此失去了“朝中大勢”。
在這種背景下,太學士程宏圖、宋苞上書,要求高宗下罪己詔,并且“首正秦檜之罪”,同時,希望高宗能夠昭雪岳飛,錄用其子孫,如此一來方能激發(fā)天下忠臣義士之氣。在軍事壓力和主戰(zhàn)輿論的影響下,高宗不得不下罪己詔,并于紹興三十二年以“失德甚多”的名義退位讓賢。

孝宗即位之后,都沒有對岳飛一案重新審理就急忙下詔,追復岳飛元官,以禮改葬。同時,下令訪求被流放在嶺南和福建等地的岳飛、張憲家屬“特與錄用”。如此一來,就意味著已經(jīng)以“罪臣”家屬生活了二十年的岳霖、岳震等人終于自由了。
也就是說,在岳飛妻子李娃六十二歲,岳霖三十二歲,岳震二十八歲,岳靄二十四歲的時候,所謂的“正義”終于降臨了。然而,他們已經(jīng)度過了“痛苦”的二十年。
然而,盡管孝宗在為岳飛平冤昭雪之后,也重新恢復了岳飛家屬的官職,也追封岳飛夫人李娃為楚國夫人。但岳飛的子孫后輩卻并沒有走上為將一途,反而拿起書本,開始了治學生活。
譬如說,岳霖終其一生都在搜集岳飛相關資料編撰成書,而他的兒子岳珂同樣在此基礎上,編撰《家集》十卷、《行實》六卷等書籍,為后人研究岳飛事跡留下了重要的依據(jù)。
結語:
岳飛因為熟讀兵法的緣故,才能在戰(zhàn)場上攻無不克,才能大破金兵,成為一代民族英雄抗金名將。然而他的后人卻并未繼承他的遺志踏上戰(zhàn)場,反而走上了治學之道。或許,正是因為曾經(jīng)經(jīng)歷了太多痛苦的緣故,才導致岳飛后人的“家風”開始發(fā)生了改變。

時至今日,我們在學習岳飛身上那種克己奉公、精忠報國的大無畏精神時,總能從中感受到震撼人心的力量。而如同秦檜一般,為一己之私而破壞國家利益的人,也必定會遭到后人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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