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第一人出現!
香港“東網”消息,香港警方今天下午在百德新街截查一名男子時,在其背囊發現一支“港獨”旗,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將他拘捕,該男子成為國安法實施后首名被捕人士。

香港“東網”報道截圖
“東網”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昨日(6月30日)通過《港區國安法》草案,并于當晚11時刊憲生效,有網民及團體借今日(7月1日)香港回歸23周年,發起下午2時在銅鑼灣東角道集合,游行至中環遮打道。警方早前已表明反對今日在港島舉辦集會及游行。
警方于下午1時左右,首次舉紫旗警告。

港警首次舉紫旗警告。圖源:香港“東網”
報道說,今晨約9時許,中聯辦外已有一批防暴警員駐守,至10時許,再有水炮車及裝甲車到場戒備,未知是否與稍后游行部署有關。至中午時分,開始有示威者在現場聚集,有人揮動美國國旗。
至下午約1時,逾200人在銅鑼灣Sogo門外聚集,警方在現場拉起封鎖線,并舉藍旗警告在場人士。期間,立法會議員尹兆堅疑因以揚聲器說話,警方要求他收起揚聲器不果,雙方出現爭執,有警員動用胡椒噴霧噴向尹后將他按在地上制服,其后將他雙手鎖上索帶,以涉嫌“阻差辦公”扣捕帶走。
報道說,此外,在場警員亦要求立法會議員林卓廷離開,遭到拒絕,有警員指林不離開會干犯“阻差辦公”。混亂中有警員被胡椒噴霧噴中。
下午1時23分,警方推進至記利佐治街,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與在場警員發生爭執,警方噴射胡椒噴霧拘散。同時,警方在百德新街截查一名男子時,在其背囊發現一支“港獨”旗,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將他拘捕,該男子成為國安法實施后首名被捕人士。

一男子背包中被發現藏有“港獨”旗幟,該男子因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捕。圖源:香港“東網”
警方指出,銅鑼灣東角道一帶有人群集結及高聲叫囂。警方在現場先后向人群發出多次警告,明確指出進行相關活動有機會干犯《公安條例》有關未經批準集結的罪行。然而,群眾依然拒絕離開,警方遂采取執法行動。為有效維持現場公共秩序,警方已暫時封閉百德新街、東角道及記利佐治街,禁止公眾進入相關街道。
警方要求集結人士停止集結及立即離開,市民亦不應前往參與相關活動。警方會嚴正執法,果斷采取拘捕行動。
番外
港區國安法昨日(6月30日)23時刊憲生效,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香港警務處將于今日(7月1日)成立國家安全處,專職處理相關工作。香港“東網”等港媒援引警方消息稱,香港警務人員7月1日要實時執法,若發現有人作出揮舞“港獨”旗等行為,警方即可采取拘捕行動,揮舞“藏獨”、“疆獨”及“臺獨”旗亦會違法。

香港“東網”報道截圖
報道引述憲報稱,香港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辦理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可采取特區現行法律準予警方調查嚴重犯罪案件的各種措施,以及其他港區國安法規定措施,包括對有合理理由懷疑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人由行政長官批準的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搜查處所、要求有關組織或個人回答問題、提供數據、移除信息等。港區國安委(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在港區國安法下,獲授權為采取上述措施制定相關實施細則。
憲報還提到,香港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可以從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聘請合格的專門人員和技術人員,協助執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任務。
“東網”等港媒稱,由于港區國安法6月30日23時實時生效,警務人員7月1日要實時執法,故警隊管理層已向前線同事匯報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執法,其中包括,若在現場發現有人揮舞旗幟、高喊口號及發表演說,涉及煽動、教唆、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已觸犯法例。有關旗幟或口號,如涉及“香港獨立”、“成立香港國”、“香港獨立是唯一出路”、“香港人建國”、“香港獨立自強”,無論明示或暗示,也屬違法。另外,報道稱,警方亦提到,若揮舞“藏獨”、“疆獨”及“臺獨”旗也會違法。

香港警察攜帶新警告旗。圖源:@香港商報網
報道還稱,警務人員會在現場搜證,包括拍攝及錄像等,根據環境、證供進行警告、拘捕,或保留日后進行拘捕的權利。警方還將設置新的大型警告橫幅及口頭警告,警告現場人士有可能分裂國家或顛覆國家政權,有嫌疑違反“港區國安法”,要求現場人士停止有關行為,否則可能會作出拘捕及刑事檢控。
據港媒發布的圖片顯示,港警最新紫色警告旗上寫有:“這是警方發出的警告。你們現在展示旗幟或橫額/叫喊口號/或其他行為,有分裂國家或顛覆國家政權等意圖,有可能構成《港區國安法》的罪行,你們可能會被拘捕及刑事檢控。”


港警最新警告旗(圖源:港媒)
來源:環球網/冬瓜俠、小尹、烏小寶、大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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