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人的印象中,朱元璋是個嚴苛的皇帝,但他對這類人卻非常友好
盛世的標準之一,便是老有所養。
奉行孝道的中國人,素來將養老視作美德。

早在北魏時期,政府為保證老人有兒女所養,首創“存留養親”制度。該制度規定,如果犯人的直系長輩老無所養,則國家應當對這個犯人減刑或刑罰緩期執行,即便坐牢,也一般關押在當地,不會流放到外地,以便其可以隨時回家照顧老人。更有甚者,在特殊情況下,為了達到贍養老人的目的,可以赦免犯人一些不太嚴重的罪行。
到了唐代,社會上普遍形成了一種良好的風氣,子女不僅要在生活起居上照顧和贍養老人,而且要在精神上保證老人的心情愉悅,當時稱之為“色養”。所謂“色養”,說得通俗一點,就是奉養父母時要和顏悅色,不能讓老人不開心。所以,不管是一般家庭,還是官宦人家,唐代的老人除了在物質上老有所養,還能笑著養老。在唐代,如果兒媳婦不能“色養”公婆,那就可以成為丈夫休妻的理由。

在世人的印象中,朱元璋是個嚴苛的皇帝。殊不知他的嚴苛只針對奸佞之徒及貪贓枉法之吏。在老百姓面前,朱元璋是個當之無愧的明君。
《明史》記載:
“民始生,籍其名曰不成丁,年十六曰成丁,成丁而役,六十而免。”
朱元璋為全國的老人量身定做了養老政策,進一步確認了與民休息的發展基調。
朝廷命官的言行向來是社會風氣的風向標,官員能否善待自己的父母,將直接影響到明朝的養老風氣。朱元璋出臺了一系列政策,鼓勵在朝的官員贍養自己的父母。

洪武四年,河南知府徐麟因母親年邁體衰,請求辭官回鄉奉養老母。朱元璋并沒有將其免職,而是將其調度到距離家鄉較近的地方任職。
后來河南右百戶張綸向朱元璋奏疏,稱自己的雙親都已超過八十歲,所以請求調任臨濠,朱元璋亦爽快地同意了,將其調到臨濠擔任副千戶,官職還升了一級。
還有些官員因為職務的特殊性,需要考慮到避嫌等因素,無法調度到家鄉任職。朱元璋在發放他們的薪酬時,還會額外發放一部分補貼,將這份補貼送到官員的老家,供其雙親養老之用。
對于社會上的孤寡老人,朱元璋亦十分慷慨。《大明律》規定:
“凡鰥寡孤獨及篤疾之人,貧窮無親依靠,不能自存,所在官私應收養而不收養者,杖六十;若應給衣糧,而官吏克減者,以監守自盜論。”
為了讓這些孤苦無依的老人老有所養,朱元璋詔令各州縣開設養濟院,收容那些舉目無親的老人。這些養濟院并不是形同虛設的“面子工程”,到了明成化年間,僅京城的一處養濟院就收容了孤寡老人七千余名。

即便是再混蛋的嘉靖帝,在“全民養老”這項政策上亦不含糊。在他的支持下,嘉靖年間京城又先后開設了五座養濟院,收養了全部老無所依的老人。
養濟院的收容標準有三條:
首先、是收容的老人必須滿足年齡在六十歲以上的標準;
其次、是被收容的老人必須是沒有子女、兄弟或配偶,或至親已離世的獨居老人;
最后、那些早年作奸犯科觸犯刑律的老人,不在被收容之列。

那么,明代的“養老院”里的環境如何?老人能否在這里安享晚年呢?
根據文獻的記載,養濟院里設置了火炕,并奉行男女分居。院子里栽種著柳樹和槐樹,可供老人乘涼、休息。此外石磨、水井等生活設施一應俱全。
每個月,老人們都可以領到一份足以讓他們吃飽的口糧,還有做衣服的布。此外,連燒火煮飯的柴薪朝廷也考慮到了,這些均會折算成現銀發放給老人。倘若老人患有疾病,那么,官府會請醫生為老人診治調理,免費提供湯藥。
老人過世以后,官府會準備一口體面的棺材,讓老人入土為安。為了安葬這些離世的孤寡老人,地方政府劃撥土地,專門為離世的老人修建陵區。當然,對于那些住在養濟院里且有一定勞動能力的老人,朝廷亦鼓勵他們在享受著國家給予的福利待遇的同時,進行力所能及的勞動。
例如:請他們來照顧養濟院里的其他孤寡老人、燒飯做家務、做手工針線活等等。這并不是無償勞動,主動參與工作的老人能從官府領到一筆不菲的人工本,表現出色的老人還會得到地方政府的嘉獎。且養濟院中的每一位老人都被朝廷記錄在冊,地方官若有執行不力的地方將算入政績考核,倘若地方官侵吞孤寡老人的養濟款一經查出必遭嚴懲。

洪武十九年,朱元璋頒布了一道讓全國孤寡老人為之淚目的圣旨:
“若貧無產業年八十以上者,月給米五斗、肉五斤、酒三斗,九十以上者,歲加賜帛一匹、絮一斤。”
八十歲以上的孤寡老人,每個月都能享受到五斗米、五斤肉、三斗酒的福利待遇。
明朝的養老政策,不僅面向孤寡老人,有家小的老人同樣能享受到朝廷給予的福利。
“民年七十以上者,許令一子侍養,免其差役。”
如果家庭中有超過七十歲的老人,那么可以免除一名男丁的勞役,由他來贍養老人。

由此可見,朱元璋對于老百姓的關懷是無微不至的。畢竟,他出身草根,本來就是勞苦大眾的一員,所以才會對人間冷暖如此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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