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春兼閏月 結婚好十年”有無道理?
去年是俗稱“盲年”的“無春年”(一年中無立春),今年是“雙春年”(一年中有兩個立春),因很多人依然相信無立春的年份不適合結婚,所以把婚禮安排在今年舉辦。如果不是一場突如其來的疫情,從過年至今的這段時間,應該有一波擺喜酒的小高潮了。
“無春年”真的不適合結婚嗎?俗話說的“雙春兼閏月,結婚好十年”有無道理?要回答這兩個問題,就必須要弄清楚我國農(nóng)歷中“無春年”和“雙春年”的來歷。
從歷法說起
現(xiàn)在世界上流行的歷法主要有三種:陰歷、陽歷、陰陽合歷。
陰歷是月亮歷,也叫太陰歷,是以月亮繞地球轉動的規(guī)律制訂的。太陽歷又稱陽歷,是以地球繞太陽公轉的運行周期為基礎制訂的。而我國現(xiàn)在俗稱“舊歷”的農(nóng)歷,為陰陽合歷,是兼顧太陽、月亮與地球關系的一種歷法。它以月相的朔望定每個月的初一、十五,是其太陰歷成分;以二十四節(jié)氣表示四季寒暑,而二十四節(jié)氣是根據(jù)太陽在黃道上的位置來定的(太陽每運行15度為一個節(jié)氣),是為太陽歷成分。這兩者在農(nóng)歷中有機統(tǒng)一,故兼具科學性與實用性。
農(nóng)歷是如何將陰歷和陽歷有機統(tǒng)一起來的?
我們知道,一個陰歷年約354.36天,而一個陽歷年(二十四節(jié)氣輪回一次)約365.24天。為了調(diào)節(jié)陰陽歷之間的時間差,聰明的古人運用了設置閏月的方法,經(jīng)過反復觀測天象和實踐檢驗,古代科學家總結出“十九年七閏法”,即每十九年設七個閏月。具體的方法是:當某年某月沒有“中氣”(二十四節(jié)氣中的“中氣”)時,就閏這個月,且繼續(xù)用上個月的名稱并在前面加一“閏”字,稱為“閏X月”,以保證每個月都有“中氣”。如今年五月只有芒種“節(jié)氣”,沒有夏至“中氣”(夏至在下個月的初一),所以今年是閏四月。
“無春”和“雙春”屬于歷法現(xiàn)象
“無春年”和“雙春年”的出現(xiàn),正是源于“十九年七閏法”。古代稱無閏月的年份為平年,稱有閏月的年份為閏年。按“十九年七閏法”,每19年有12年是平年,7年是閏年。平年的長度為353~355天,比回歸年少11天左右,有時勉強能容下二十四個節(jié)氣,有時只有二十三個節(jié)氣。而閏年的長度為383~385天,比回歸年多19天左右,足可以容下二十五個節(jié)氣。
于是,立春在農(nóng)歷年中的位置便呈現(xiàn)出四種情況:在年初;在年末;年初年末“兩頭春”;全年無立春。在一個“閏周”(十九年)內(nèi),7個閏年因年長長于回歸年,故年初年末都有立春日,即“兩頭春”。其余12個平年因年長短于回歸年,“無春年”最多,剩下的年份,立春日在年初和年末大約各占一半。
可見農(nóng)歷一年中有時是十二個月,有時是十三個月,有時有一個立春,有時有兩個立春,或者沒有立春,都是正常的歷法現(xiàn)象,有著嚴格的科學規(guī)律,完全和吉兇無關,一些人認為“無春年”不宜結婚是毫無科學依據(jù)的。
“無春年”不宜結婚等說法之所以流行,是因很多人“講意頭”,但“講意頭”又往往自相矛盾。如有人認為“雙春年”是“喜事成雙”之年,認為“雙春”代表著“多子多福,婚姻幸福”,有人卻認為“雙春”有“二度春”的含義。這樣一來,便使很多新人無所適從了。
年輕人,該結婚就結婚吧!不要被“無春年”“雙春年”是否吉利這種無聊而膚淺的問題所困惑。但愿疫情盡快結束,讓新人們早結良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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