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匯算進入倒計時 已納稅項目不會被重復征稅
作者 :唯愛嬌娘 2020-06-20 22:08:07 審稿人 : admin 圍觀 : 次 評論
刷刷手機辦一下個稅綜合所得匯算,就能拿到幾百上千元甚至更多的退稅。眼下,部分尚未進行匯算的市民已經收到了來自稅務部門的提醒短信。
記者昨天獲悉,今年的個稅綜合所得匯算即將于月底結束,尚未匯算的市民可千萬不要錯過了這個有可能退稅的機會。已納稅項目需要繼續匯算且不會被重復征稅,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相關收入也要匯算。本報提醒市民不要對匯算條件產生誤解,同時也不要放棄匯算退稅的機會。
案例一
所有收入應全部匯總申報
最近打開個人所得稅APP,市民肖女士看完有點發蒙,在自己的各項勞務報酬明細中,既有已經繳稅了的,又有還未納稅的。“我是不是應該把所有的各項勞務報酬都申報進去?但要是都申報了,已經納過稅的項目會不會被重復征稅啊?”
“這種擔心是多余的。”12366稅務熱線工作人員說,“個稅綜合所得匯算顧名思義為綜合所得,就是要把納稅人所有相關收入全部進行匯總申報,系統會自動進行核驗與比對,已經納過稅的項目是絕對不會被重復征稅的。”
以勞務報酬等為例,納稅人也絕不能“挑肥揀瘦”,只申報部分已繳稅額暫時為0的項目。
事實上,稅法規定,2019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需要匯總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的收入額,并向稅務機關申報。
“假如個人只申報工資薪金,不申報其他三項所得,或者只申報全部四項收入中的部分收入,都是不符合稅法規定的。”這位工作人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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