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父母賣女嬰 買賣雙方均獲刑
作者 :唯愛嬌娘 2020-12-22 13:50:08 審稿人 : admin 圍觀 : 次 評論
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法院9日披露,該院判決一起拐賣兒童案,賣家竟是被拐賣兒童的生身父母,買家是多年未生育的夫妻。最后,不懂法的買賣雙方,均犯拐賣兒童罪,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2019年4月初,被告人邱某、伍某生下了一名女嬰,可他們并沒有因為孩子的到來感到喜悅,而是雙方都不想撫養這個孩子。經過多方打聽,兩人聯系上了一對多年未生育的夫妻曾某和梁某。4月11日,邱某、伍某將自己出生僅4天的女兒以人民幣31999元的價格賣給了曾某、梁某夫妻撫養。
2020年7月,公安機關獲悉相關線索后立案偵查。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邱某、伍某為獲取明顯不屬于“營養費”的錢款,出賣親生子女,該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由于兩人主動投案自首,并且退還買賣所得錢款,法院一審判處兩人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而求子心切的曾某、梁某夫妻,雖然對收買回來的女嬰悉心照料,但他們為了收買孩子向他人收集出賣兒童的信息,并最終與伍某取得聯系,支付相應錢款,將涉案女嬰帶回家里撫養,已構成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
由于被告人曾某、梁某對被賣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且認罪認罰,案發后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決定對其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陳立烽 林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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