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戀被騙150余萬 警方假裝受害者與騙子聊天套出行蹤
12月29日,成都市公安局通報了一起公安部掛牌督辦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湯某與一男子網戀后,被引誘網上投注,結果被騙150余萬。案發后,民警假裝受害者與騙子聊天獲得重要線索,一舉抓獲犯罪團伙成員62名。
2019年4月,成都居民湯某在武侯區玉林生活廣場通過微信認識一名自稱叫“王某”的男子,兩人逐步與其發展網絡戀人關系。之后,湯某被“王某”引誘在網上投注,先后四次共計被騙150余萬元。

在接到報案后,成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反詐部門迅速聯合武侯區公安分局組成專案組開展工作,經過初步調查,發現該案作案窩點設在境外,偵查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專案民警在仔細梳理案件相關情況中,對湯某聊天記錄經過反復研判,發現與湯某進行聊天的“王某”言語多處細節不盡相同,民警判斷,與受害人湯某聊天的犯罪嫌疑人不止一名,于是專案民警代替湯某繼續與犯罪嫌疑人“王某”進行了多次聊天,逐步摸清了該團伙成員經常會返鄉的相關情況,專案組民警經過進一步偵查發現,該團伙的部分人員在重要節日前將返鄉過節。
針對該情況,專案民警不放過每一條嫌疑人返鄉的線索,多次趕赴四川自貢、達州、內江、宜賓、重慶、江西、貴州等地開展抓捕工作,截至今年11月10日,先后抓獲犯罪團伙成員62名,串并案件50余起,涉案金額3000余萬元,成功打掉這個電信詐騙的團伙,該案也被公安部列為“打回流”的掛牌專案。

警方提示:
今年10月10日公安部、省公安廳部署“斷卡行動”, 嚴厲打擊整治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以下簡稱“兩卡”)違法犯罪活動,堅決遏制電信網絡詐騙案件高發多發態勢,切實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一是銀行卡方面。對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或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及相關組織者,將實施懲戒措施。
(一)信用懲戒。人民銀行將相關信息納入金融信用基礎數據庫管理,在一定時間內影響相關人員的貸款和信用卡申請。
(二)限制業務。5年內暫停相關單位和個人的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即相關單位和個人5年內不能使用銀行卡在ATM機存取款,不能使用網銀、手機銀行轉賬,不能刷卡購物,不能在購物網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冊支付寶賬戶,不能使用支付寶、微信收發紅包和掃碼付款。
(三)嚴管賬戶。銀行和支付機構5年內不得為相關單位和人員新開賬戶。懲戒期滿申請開戶的,銀行和支付機構將加大審核力度。
二是電話卡方面。對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電話卡,且被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造成損失的失信用戶,三大基礎運營商實施只保留1張電話卡,5年內不得辦理手機卡入網業務的懲戒措施。
成都警方提醒廣大市民,務必提升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不貪圖小惠小利。買賣、出租、出借銀行卡、電話卡等是違法行為,將會記錄到個人征信報告,影響貸款、辦理支付業務,還可能涉嫌犯罪。如果發現上述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10向公安機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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