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見義勇為、緊急救護等行為受法律保護

發布會現場
“文明行為基本規范”是每個公民的“必選動作”;公民實施緊急現場救護、扶助等救助行為,被助人及其近親屬誣告、敲詐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2020年12月30日,河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自2021年1月1日起,《河南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將正式實施。
日常生活中,公民應遵守哪些文明行為基本規范?《條例》分別從愛國、公共秩序、交通出行、公共衛生、生態保護、文明社區和鄉村建設、旅游和上網、誠信意識、家風建設、文明涉外活動等十一個方面作了具體規定。《條例》鼓勵和倡導見義勇為、無償獻血、慈善公益、志愿服務等文明行為,同時,也在公共秩序、環境文明、交通文明、社區公共文明等方面劃出了明確的“底線”。
《條例》將文明行為分為基本規范和倡導規范。“文明行為基本規范”,是每個公民都應當做到的文明行為規范,屬于“從最低點出發”的底線道德,是必選動作。
“今年年初,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不僅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了一定程度的影響,也給人民的生產生活方式、公共衛生習慣帶來了改變。從濫食野生動物到不佩戴口罩,從隨地吐痰到不講究個人衛生,不文明的行為習慣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都加速了疫情的蔓延。”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王保存介紹,《條例》在總結疫情防控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適時增加了部分關于“疫情防控常態化”的內容。比如,規定患有感冒等呼吸道疾病時應當自覺佩戴口罩,患有傳染性疾病時,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依法配合相關檢驗、隔離、治療等;同時,《條例》還倡導文明健康綠色的生活方式,鼓勵使用公勺、公筷,分餐進食。
緊急現場該不該“出手相救”?《條例》明確見義勇為、緊急救護等行為受法律保護。針對社會上出現的極個別人誣告、敲詐等“碰瓷”行為,《條例》規定“公民實施見義勇為、緊急現場救護、扶助等救助行為,被助人及其近親屬故意隱瞞真相,捏造事實,企圖謀取不正當利益,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條例》以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強化約束作用,明確法律責任,增強社會成員主動履行社會責任的意識。比如,規定“在公共設施上非法涂寫、刻畫、噴涂、粘貼的,隨地吐痰、便溺,亂扔生活垃圾的,不即時清理犬只糞便的,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高空拋物的,給予警告或者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機動車駕駛人不按照規定禮讓行人、從車輛內向外拋灑物品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行人闖紅燈、跨越護欄或者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規定載人的,處五十元罰款”。
此外,為持續推動《條例》的貫徹落實、落地生根,努力使《條例》成為人們日用不覺的行為準則,不斷提升全社會的文明程度。《條例》還規定每年3月第一周為河南省新時代文明實踐推動周。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