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協原副主席李偉被“雙開” 被指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電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1日發布消息稱,北京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被指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甘于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李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李偉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甘于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房地產開發建設、消防工程審核驗收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稱,李偉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李偉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北京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李偉生于1963年5月,北京人,在職大專畢業(中央民族學院中文專業),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曾任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正局級),市委副秘書長、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北京市政府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書記、主任,北京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去年8月,官方通報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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