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1年春節放假通知最新消息!春節在崗7日可領17日加班費
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14日通知,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精神,現將2021年春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月11日(星期四,除夕)至17日 (星期三,初六)放假調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 上班。通知提出,倡導市民群眾在京過大年,非必要不出京,減少人員聚集,加強個人防護,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安寧的節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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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在崗7日可領17日加班費
1月13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總工會、市企聯/企業家協會、市工商聯聯合發布《關于做好外來務工人員留京過年期間穩定勞動關系工作的通知》,重點從用心留人、用崗留人、用薪留人、用情留人等四個方面明確了相關要求和措施,確保廣大外來務工人員在京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
春節期間,用人單位可以通過集體協商等方式,妥善安排好包括外來務工人員等職工群眾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并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工資。對于用人單位安排職工在春節和休息日加班的,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或者根據職工意愿安排補休。
其中,今年春節7天假期(2月11日至2月17日),2月12日、13日、14日為法定節假日,2月11日、15日、16日、17日為調休的休息日。根據《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實行標準工時的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加班,支付的加班工資是不同的。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日工資基數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能用調休或者補休來替代。在休息日加班的,用人單位應該先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日工資基數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300%還是200%的加班工資,都是用人單位在支付勞動者月工資之后,再另外支付的。

三種工時制度的加班工資計算
計算公式:
三倍日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雙倍日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每小時加班工資=日加班工資÷8
(21.75天為平均每月計薪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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