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 超市售賣人工養殖娃娃魚被罰
作者 :唯愛嬌娘 2021-01-28 20:51:12 審稿人 : admin 圍觀 : 次 評論
近日,成都雙流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稱,位于航鷹東路的某大型超市公開售賣“大鯢”(俗稱娃娃魚)。執法人員立即趕到超市開展調查,在魚缸中發現兩條娃娃魚,標明售價98元/500克,貨架上方還有介紹娃娃魚食用方法的宣傳畫。
經核查,該超市未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對此,雙流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相關規定,給予該超市沒收涉案實物“大鯢”兩條并處罰款800元。
經查,這兩條娃娃魚是超市老板從朋友處得來的,屬人工養殖。此前超市老板并不知售賣娃娃魚需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以為人工養殖的就可以隨便售賣。”在得知不能售賣后,超市方也積極配合處理。目前,娃娃魚已被送至雙流區水生野生動物救護中心。中心將對這兩條娃娃魚進行全面體檢,之后再選擇合適時間進行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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