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男子酒后執法被舉報,視頻畫面曝光,確認為“勸導員”身份
原標題:佛山一男子酒后執法被舉報,視頻畫面曝光,確認為“勸導員”身份
文/江湖獨白專欄
“情況屬實,他們是我們招標投標的第三方服務公司”
這是來自于某街道綜合執法辦公室副主任張某說的情況,從側面證實了確實有相關人員在上班時間內喝酒,在執法過程中被路人抓住拍照。

(后續的報道)
這個回應并沒有出乎網友的關注,一位在執法期間出現過錯的人員,一般情況下都是第三方服務公司,可是大家更關注到的是,為何能夠容忍這樣的人存在?
張副主任在采訪中,進一步解釋涉事人員的情況,“他是在下午3點上班到晚上6點,但是他是在上午10點多喝的酒,我們規定的是上班時間不允許喝酒的。”
從張副主任的回應之中能夠看到一個結論,該名男子是在上班前喝的酒,在執法過程中被市民聞出了酒味,因此又出現了另外一個疑問,喝了多少酒才能在過去幾小時后仍然有酒味?
每個人的酒量差不多,從網傳的視頻之中,男子被市民揭穿是身上有酒味,一開始是選擇逃離現場,最終被人攔住揪了過來,可見當時男子是不至于醉醺醺的。

(網傳的照片)
在網傳的視頻之中,男子是穿著正式的制服,用手機拍下商販的違規操作,從日常工作來說,男子的動作還算是沒問題,可是能夠看到他明顯臉紅耳赤,一個喝過酒的執法人員是否能夠理性解決問題?
張副主任已經對該名男子進行開除和罰款,并且“歡迎后續市民對執法活動過程進行監督”,強調“將加大第三方服務公司監管力度,提高工作人員整體素質”。
不出意外,只要一發現有問題就是第三方的服務公司招聘的人員,頻繁出現執法不嚴的事件,讓人聯想到的是還有多少“漏網之魚”!
“來,讓我看你的編號”,隨著市民對法律的了解,對于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員會進行身份認證,工作人員也應按照相關制度提供證明身份的證件,以避免出現其他情況。
可是涉事男子在聽到市民的要求之后,下意識地將制服上的編號展示,市民察覺到不對勁,再三追問之下,男子開始支支吾吾,在爭執的過程中,市民才聞到男子身上的酒味,決定報警處理。
因為全程都有市民在錄像,所以還拍到另外一名身穿西裝的隨行人員,僅僅也是佩戴胸牌,可是沒有照片和姓名。

(現場的畫面)
在雙方發生爭執的過程中,市民上前揪住疑似假冒身份的男子,男子面對市民的質疑,只能落荒而逃,視頻曝光之后,迅速引起網友的爭議。
要知道,執法過程中很容易出現與市民的糾紛,執法人員攜帶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是基本操作,可是在發生事端之后,往往會出現“外聘人員”的說法。
這是來自于市民的合法監督,與其他城管和小販的糾紛不同,更多是對涉事人員的行為規范,事后出現的“工作證上沒有姓名、照片和工號”的情況,才讓氣氛逐漸升溫起來。
可是,我們不難發現一點,街道辦事處承認有第三方招聘人員的事實存在,他們以“外聘”的身份執法,是否能夠遵守相關規定?
至少在此次事件之中,男子是在喝過酒工作,并且已經對相關商販進行拍照取證,這些細節都極大地影響著自身的判斷,不應該將結論停在了“開除處罰”上。
有了典型人物的出現,對于第三方的行為規范更需要進行管理,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執法,才能避免出現格外的爭議話題。
在法治社會的大背景下,可以理解因執法人員不足選擇第三方服務公司招聘,更好地進行工作,可是屢屢出現的“執法不文明”、“執法過重”、“執法過嚴”等亂象才是值得探討的重點。

(文明執法)
市民干預執法過程,其本質是追求文明執法的內心需求,換句話說,如果男子不是因為喝酒問題違規,那么他就不會出現如此大的爭議,這也要求執法人員對自身的要求。
無論是否為“外聘人員”,只要是在執法過程中就代表法律的嚴謹,合理規范執法不僅保障了人們的利益,還提高了人們的生活質量,同時也出促進了城市的發展。
如今對于“城管”兩個字,存在諸多爭執,可他們是直接與商販等基層群眾接觸的工作人員,但凡出現執法問題,就會無限被放大都某個問題上,影響深遠。
有網友指出,“諸如此類的情況不能夠將過錯放在外聘身上,更應該深究為何會出現這樣的問題?”
試想一下,如果男子平時是嚴格執法的,在上班前必然不會喝酒,在發現自身有酒氣的問題,會避免出現在執法隊伍之中,所以說,還是“人”有問題。
回顧城管與商販之間發生的糾紛,有湖北省的城管耍威風打死路人,觸刑律依法被捕;有南京市城管執法人員群毆市民事件;還有重慶市渝中區城管霸氣執法,入囹圍被判無期等等不勝枚舉。
這些事件并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發生的原因就是在執法過程中,相關人員不規范所造成,部分城管人員囂張跋扈,態度粗暴,一味選擇簡單的方式激化矛盾,這樣不僅沒有有效解決問題,反而使得情況越演越烈,更影響了自身形象。

(報道中指出兩者徽章的區別)
在跟蹤報道之中,提到了城管執法人員和第三方勸導員,兩者佩戴的徽章區別,這是一次不錯的普法事件,能夠讓人更直白地辨認外聘人員和正式人員的不同,進一步地解釋事件的焦點“喝了酒執法”。
在群眾對法治概念的深入了解,很多不規范的行為都會被“揪出來”,接下來就是城管加深自身的素質,提高解決問題的方案,要求對相關人員進行專業的培訓,減少此類事件的發生。
如此一來,佛山疑似有城管酒后執法,后續確認為“勸導員”身份,只是一個問題反饋,更多地應該集中在如何提升基層人員的素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