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師汪康夫,遺憾地離開了
原標題:江西教師汪康夫,遺憾地離開了
文/江湖獨白專欄
10月24日,江西教師汪康夫因為器官衰竭離開了人世,他最終還是沒有“洗白”。
對于一個從業多年的老教師,在24歲被判入獄,出獄之后一直是為了自己辯解,他說了一句讓人無法忘記的話語:“我不責怪任何人,我只愿能堂堂正正活在陽光底下,他日清清白白離開人世間。”

1966年,法院認定汪康夫在小學任教期間對多名女學生進行不法行為,后認定強奸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出獄之后,汪康夫一直辯解他沒有強奸學生,從1978年后,一直向法院提起上訴,對于這位白發蒼蒼的老人家,大家都是心疼的。
在社交平臺上,汪康夫的信息認證為“54年后女同學為老師作證否認被強奸事件當事人”,更是關注了28位法律從業人士,多方媒體對其跟蹤報道。

大家都希望他能夠得到公平的對待,寄望于能夠還這位老人家一個清白。
汪康夫在1984年11月31日的日記中寫道,“不記日記,已經有十八年多了……我之所以突然想起恢復寫日記,與我的身體近年來日趨衰弱不無關系。”沒想到他強撐的身體堅持了三十年,最終還是沒有得到答案。
有人說,汪康夫在判刑之后,他的人生就是為了掙開這個“強奸犯”的枷鎖,即便是前方困難重重,還是選擇了始終前行。
女兒周金鳳描述父親的執著:“他高興,有人還記得他的話!”

汪康夫永遠忘不了1966年5月16日,他在小學宿舍被公職人員帶走,直到被起訴階段,他才知道被當成強奸犯抓了起來,被受害者控訴,“猥褻和強奸!”
猥褻和強奸,這個罪名太大了。
大到讓這位盡心盡力為孩子教育做貢獻的老師顫抖,在此之前汪康夫是琴水小學的語文老師,被判刑之后他就是一名傷害學生的罪人。
雖然汪康夫在一審和二審之中強調“沒有強奸女學生”,可仍然因為學生的指認被判入獄十年,成為終生不承認罪名的80歲老人。
令人意外的是,指認汪康夫的受害者并不知道他被判入獄,還以為是他不打算繼續教書了。
誤會一直持續到汪康夫出獄之后,他決心為自己洗清罪名,尋找案件之中的受害者。

在他的堅持之下,陸續有學生給他回信,否認了對汪康夫的指認,從受害者的信中,老人知道了一些內幕:“是有人將起訴書寫好,然后讓幾人簽名的。”
言外之意很清楚,就是有人蓄意對汪康夫進行誣告,導致他失去了九年的青春和名聲。
1978年,汪康夫第一次拿著學生的信件向蓮花法院提起上訴,法院在復查之后,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對于受害者的信件不予支持,認為是串通學生。
汪康夫被突如其來的打擊震撼到了,面對法院不承認受害者的信件,他只能咬牙繼續堅持,不希望家人們因為他的事情受到影響。
一個強奸犯的罪名,足夠讓這個家庭遭受到爭議,這是他作為一名老教師不想看到的。

之后在汪康夫的堅持下,1986年吉安中院給出了在聯合檢察院之后,給出了結論:“辦案程序不正常,現有證據難以認定強奸罪,建議撤銷原判予以糾正。”
這個消息讓汪康夫很是興奮,可是冷水很快潑了過來,辦案人員堅稱:“案子并沒有出現過錯,不予糾正”
據汪康夫案的蓮花縣公安局副局長李一甫在吉安中院的調查筆錄:“此案刑處我記得辦得較好,冤錯水分不大。”
沒有受害者的口供,沒有正常的犯罪記錄,憑借這一張簽名的指認書,汪康夫就注定要背負這個罪名?
他當然不愿意,于是一直反復地申訴,修改證詞,這也成為后來無法翻案的關鍵。
汪康夫希望法院拿出確切的證據,證明他犯罪,在這樣的心理暗示之下,他將申訴的證詞一改再改,徹底進入死循環之中。

隨著網絡上的曝光,汪康夫出現在大眾眼中,老人用一輩子證明自己的清白,讓很多人愿意相信他是真的。
1999年,江西省高院對汪康夫一案做了調整,認為汪康夫實施強奸沒有事實依據,沒有所謂的被害人后續的證據,不知道為何還是石沉大海。
如果換做是另外一個人,或者他就放棄了。
可是汪康夫不愿意放棄,他一直在不斷用行動來換取法律的青睞,身體在心力交瘁之下,也出現了很多問題。

2022年1月28日,最高檢重申汪康夫一案,可是遺憾的是,案件辦理的時間太長了,無法驗證汪康夫的申訴證據是否屬實,駁回了他的口供。
一輩子太長了,長到了忘記了很多事,在汪康夫眼中,他的人生終結到被判入獄的那一天,誰也無法理解他內心的掙扎。
汪康夫的遺愿是,“要留清白在人間”,女兒汪珍珍理解父親的難處,決心要繼續申訴,將此事徹底解決。

對于汪康夫的離世,是關注此案的人共同的遺憾,不知道什么時候才能得到程序上的正義。
冤枉你的人,永遠比任何人都知道你有多冤枉。
時間可以清洗很多東西,洗不清身上的污跡,在未來逐漸完善的律法后,希望汪康夫能夠得到公平的對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