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學生刺死滴滴司機案一審宣判 當時究竟發生了什么?
作者 :尹昂 2020-09-24 18:25:53 圍觀 : 次 評論
據最新報道,9月24日,湖南常德“大一學生因厭世刺死滴滴司機”案在漢壽縣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判處被告人楊佰淇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限制減刑。
據悉,當天上午,被害滴滴司機妻子田女士再次回憶起8個月前的庭審現場時稱,那時她質問被告人楊佰淇,為什么殺害與其無冤無仇的人?楊佰淇面無表情,沉默不語。開庭后,被告人及家屬未向他們道歉,僅賠償過5萬元的安葬費用。
據了解,田女士表示,作為家里頂梁柱的陳紅出事之后,他年近7旬的母親經常哭導致視力受損。田女士有時候想起丈夫哭泣時,5歲的小兒子會抱著她說:“沒關系,我會比爸爸更愛你。”
當警方出具精神鑒定意見書稱被告人患有抑郁癥,田女士稱一直不認可該鑒定結論。不但是此前,他們曾向公安部門提出重新鑒定申請,但得到的結論仍是有抑郁癥。
早前消息:2019年3月23日23時40分,常德滴滴司機陳紅將乘客楊佰淇送達常南汽車總站附近,楊佰淇趁陳紅不備,用網購匕首連刺20余刀致其死亡。案發前,19歲的楊佰淇是湖南某技術學院大一學生。同年4月28日,常德警方出具精神鑒定意見書稱,嫌犯有抑郁癥,屬限定(部分)刑事責任能力。事發48天后,2019年5月9日,楊佰淇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逮捕,此后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原標題:大一學生刺死滴滴司機案一審宣判 案件細節大回顧!【圖】
值班主任:高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