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校園性侵案始末:12歲女兒懷孕,父親堅持要生下來當證據
世界上沒有完美的受害者,正如沒有世界上也沒有純粹的惡棍,人在出生之初的形態總歸不能用善惡概念來形容。
這是一起十分令人痛心的案子,10年前的湖北定州祁陽縣,一名年僅12歲的小女孩生下了一名嬰兒,如果按照時間來算,她剛懷孕的時候應該只有11歲。
未滿14周歲的女孩還是幼女,根據我國法律,不滿14周歲的幼女對發生性行為的同意在法律上無效,無論其是否同意,只要對方明知對方為幼女還跟對方發生關系,就構成了強奸罪。
當時的人們還無法預估,這起刑事案件的背后藏著的真相,遠比想象中更復雜。

主要經歷匯總
女孩化名思思,湖南省永州市祁陽縣人,案發時,她還只是一名小學生。
2013年,12歲的思思懷孕的事情曝光,引發當地有關部門的關注,經歷漫長的調查、指控、鑒定,最終鎖定嫌犯為同村的74歲獨居老人唐冬云。
唐冬云被捕后供認不諱,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因獲得減刑,可以提前出獄,按時間推算應該已經出獄了。

此后,思思接受北京某兒童基金會的救助,一家三口前往北京生活,在北京生活期間,思思又出事了。
2014年,思思偷偷跑出去跟一名約40歲的中年男子進入酒店,回來后稱自己被對方性侵了。基金會的工作人員報了警,但因為缺少證據,此事無疾而終。
不久后,思思再次跟一個約30歲的男子“約會”,父母及時趕到,阻止了這場鬧劇。
沒過多久,思思的肚子又大了起來,她在母親的陪同下去深圳投奔一位50歲的男子,這名男子疑似就是思思肚子里胎兒的父親。
事后得知,兩人長期通過網絡聯系,并且曾經發生了關系,思思此去深圳找他的目的,就是為了打掉孩子的事兒。
打掉胎兒后,思思再次被接回北京,在基金會工作人員的介入下,思思表面上跟該男子斷開了聯絡,實際上二人繼續維持著關系。
2015年,思思一邊跟那名50歲深圳男子保持著關系,另一邊又被學校附近一名約40多歲的手機店老板“性侵”。她再次懷孕,但不確定腹中胎兒的父親是誰。
這次,思思的身體再也承受不住打胎手術,只能將孩子生下來,父母打算讓那名50歲的深圳男子負責,對方卻不肯承認與思思的關系。

眼看肚子越來越大,急于尋找一個安身立命之所,于是思思又認識了一名男子,并住進了他的出租屋,好景不長,這名男子也不能給她提供穩定的居住環境,于是她又回到了北京,臨產時因為沒有身份證不能住院,只能返回湖南老家生下二胎,此時思思已經年滿14周歲。
2016年,思思再次認識了一名有家室的男人……
直到2018年,思思終于有了“正式男朋友”,一個大她19歲的男人,二人一起去廣東打工,后來思思生下第三個孩子后,兩人結束了戀情。
按照時間推算,思思今年已經21歲了,她在18歲之前就已經生下三個孩子,提前經歷了過完了普通人一輩子都無法觸及的酸甜苦辣。

故事的開頭
正常人無法想象,更無法帶入思思的視角,這看上去荒誕的情節,竟然是真實發生的故事。
對于如此復雜的經歷,很難用一兩個簡單的道理分析,也很難用幾個簡單的結論概括,與其蓋他人所不及知,不如只將事實擺上臺面,各人自有各人的感受。
思思第一次被性侵,發生在11歲那年,也就是那名同村的74歲獨居老人唐冬云所賜。案件結論十分清晰,辦案過程卻并不順利。
唐冬云跟思思是親戚關系,案發前兩人經常一起“玩”,唐冬云覺察到思思已經“長大了”,于是產生了歪念頭,用金錢引誘思思跟他發生關系,因為思思每天次都能拿到幾塊錢的“獎勵”,所以沒有將此事告知家人,而是形成了一種“獎勵機制”。

在此后的十年人生里,思思幾乎都沒有逃開這種“獎勵機制”,每次跟陌生人發生關系,都會得到相應的“獎勵”,她的潛意識里根本不存在法律與道德觀念,這也是她從來不主動報警的原因。
唏噓的是,跟未滿14周歲的思思發生關系的人里面,只有唐冬云一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其他人要么因為缺少證據,要么因為不滿足“明知對方為幼女”的前提,最終都不了了之。
再將視野來回到唐冬云身上,警方介入調查后,思思原本供出了唐冬云,經過基金檢測也確認了他就是侵犯者,可不久思思又改變了口供。
思思否認唐冬云,隨后將矛頭直指學校的三名老師,經過警方走訪調查,發現三名老師并無任何嫌疑,而且思思提供的口供里矛盾太多,所以排除了三名老師的說法。
只有思思的父親堅持認為,就是三名老師侵犯了自己的女兒,為了洗脫唐冬云的嫌疑,他甚至無視DNA檢測報告,執意要女兒生下孩子,當成證據再次檢測,
在父親的堅持下,思思生下了孩子,檢測結果再次證明唐冬云就是侵犯者。在鐵一樣的證據面前,父親沒話說了?
不,父親竟然說出了這樣的話:“唐冬云老了還能留個后根,值了!”

后來思思承認自己撒謊了,她說自己之所以冤枉老師,是因為對老師有恨。她所說的“恨”,其實就是老師曾說她“腦袋有問題”。此外,她還覺得這樣做“有趣”。
思思的這番話,客觀地講已經超出了正常人的思維范疇,經過專業機構的檢測,發現思思的腦袋的確有一些問題,這是后話,她的問題主要是心理層面的,而導致這一問題的原因,應該是其父母的家庭教育。
從思思父親應對這件事情的態度來看,他絲毫不關心女兒被性侵的事實,他更關心唐冬云,我們可以想象,思思在成長過程中,父親沒有起到一絲一毫的父親的責任,這是導致思思沒有形成最基本認知的主要原因。
甚至可以這樣推測:思思翻供詆毀學校老師,就是父親的手筆,他這樣做的目的可能是想利用女兒賺取高額的補償。
父親曾向學校提出高達100萬元的補償,他甚至能夠理性地分析自己能夠得到這筆補償金的概率:每人平攤三十萬,壓力不大。
思思詭異的行為模式背后,是父親更加詭異的育兒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