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種樹一律砍!農村開始退林還耕,咋回事?一號文件明確了
許多農民感到種糧食收入低,也有農民長年外出打工。老家的耕地因此開始被種植樹木,種植樹木管理成本低,成材后賣掉也能賺到一些利潤。
2023年一號文件的出臺明確了保護耕地的規定。現在已經有許多村子稱響應政策,耕地上的樹木不論生長情況一夜之間全被砍掉。有農民表示不公平、不人道,那么真實的情況如何呢?

一、 占用耕地種樹屬于違法行為
河南開封、山東濟寧、內蒙古等地都出現較明顯的耕地整治現象,強制砍掉了農民擅自占用耕地種植的樹木。比如山東省的一個小鎮砍掉的樹木就將近4000畝之多。根據當地要求,在砍掉樹木并進行耕地的相應清理后,應盡快將當季糧食作物等種植上。
表示不公平、不人道的農民主要持有的意見是,自家耕地屬于分給自己的,自己當然有權決定如何利用,想種植什么應該都是可以的。種蔬菜、種水果、種大豆高粱都沒問題,為什么偏偏種樹就不允許呢?特別是有農民種植大量樹木至今還未成材就被砍掉,感到平白無故損失掉一筆賣樹錢。

乍一聽不合理的耕地整治,背后有其深刻的原因,絕對不是平白無故出現的“無厘頭”政策。該政策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現,占用耕地種草種樹是國家多次明確強調的違法違規行為。2023年一號文件的出臺,只是再一次明確保護耕地的規定,嚴格控制將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
耕地的使用權歸農民不假,但這是以一定約束為前提的自由。耕地的面積有限,所以有一些用途限制,比如眾所周知的不能用來自建房屋,不能將土壤取走用于其他工程項目等等,當然也不能用于種樹。這是因為諸如此類的行為違背了耕地的本質用途,對土壤環境以及整個生態環境、對國家整體糧食產量和收入情況等都會帶來負面影響。

其實作為耕地使用者的農民,更是應該加強法律意識的人群,不應在知情的同時存在僥幸心理,繼續擅自在耕地種樹。僥幸心理的存在與當地相關部門的監管力度具有相關性,相關部門在日常加強監管的同時也要注重普法宣傳工作,為不知情但應當知情的農民普及耕地相關法律知識。
不知情的農民也應積極主動多了解相關政策,打破信息差和信息滯后帶來的損失。這為的不僅僅是防止自身無意中觸碰法律邊緣或影響整體利益,帶來消極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更是為了防止自己的經濟計劃被突然打破。許多農民的經濟來源單一且具有脆弱性,抵御風險能力差,遇到此情況后沉沒成本也大。

二、 如何解決耕地利用問題?
農民是為了賺取大量私利才紛紛種樹的嗎?也不盡然,甚至種樹是其無奈之舉。種樹賣樹的利潤比種植糧食高,但沒有外出打工的收入高。為了讓本就微薄的收益最大化,許多人只能選擇外出打工的同時在耕地種植不需多加管理的樹木。
這不應完全責怪農民單方面的知識水平和決策能力,也不完全是相關部門工作效率問題,而是人民日益增長的對美好生活需要與發展不全面、不充分之間的矛盾。

我們應抓住主要矛盾,這個問題要得到真正的解決還需更大力度的宏觀調控和配套政策支持。宏觀調控上,例如設置農產品合理的最低限價、增加政府購買、給農民直接發放補貼金等。
配套政策上,也可以鼓勵產權的流轉,鼓勵創新,鼓勵相應鄉村振興戰略的精神內涵和可持續發展戰略。例如將蔬菜大棚和果園等景觀與新興的鄉村旅游或休閑農業相融合,或將給農民帶來更多的收益,但也要注意實際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三、結語
擅自占用耕地種樹屬于違法行為,“退林還耕”才能保證糧食大局的穩定。為響應2023年一號文件的精神,整治清理違規種樹正在行動。您支持耕地禁止種草種樹的政策嗎?對于農民面臨的種地收入低的問題,您有什么好的建議嗎?您支持農村發展休閑農業嗎?歡迎大家在下方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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