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離婚15年的前妻告上法庭,索要百萬撫養費,我該怎么辦?
#科學婚戀指南#
---文/輝哥談情感
原創文章,未經本人同意謝絕轉載。

如果你被前妻告上法庭,是不是挺煩惱?
最近一位粉絲向我求助,說他被離婚15年的前妻告上了法庭,對方向他索要孩子的撫養費、生活費等共計一百多萬。這件事令他很頭疼,于是找我咨詢,想讓我告訴他該如何處理。
據該粉絲介紹,大概17年前,他在金華打工的時候,租了一個破舊的出租屋,每天在各個工地奔波,賺些辛苦錢。
他也不知道自己何德何能,居然被房東的女兒看上了,后來就做了對方的上門女婿。
結婚后,他才知道妻子是因為剛和男友分手,為了氣他才選擇和自己結婚。婚后妻子明確告訴他,她并不愛他,讓他別要求太多,湊合著過日子就行。
婚姻持續了一年,妻子也給他生了一個孩子,可生孩子沒多久,妻子看到別的房客比他又高又帥又白,就跟別的男人玩上了,他忍無可忍只好離婚了事。
當時粉絲很窮,離婚后就離開了她家,孩子也沒辦法帶走,以后也沒給過撫養費。
后來這位粉絲靠自己的努力,終于在金華的郊區買了房,還在前兩年娶了老婆。可令他沒想到的是,前妻聽說他有錢了,就想著以孩子的撫養費、生活費等名義來割他的韭菜。
原來,前妻這么多年雖然跟著不同的男人混,但是沒一個人愿意娶她。她的家庭之前還算富裕,可禁不住一家老小的折騰,到現在也是家道中落。現在一家人還擠在那個破舊的出租屋里,連吃飯都成問題。
粉絲最后表示,這件事讓他很為難,如果答應了前妻的條件,自己從此之后都會處于還債之中,現在的家庭必然不保。但是,如果不給撫養費,又覺得情理上過不去,因為畢竟那個孩子是自己親生的。

筆者觀點
被前妻告上法庭,確實挺冤的。
按理說,當年前妻背叛家庭,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屬于過錯方,應該承受較多的法律責任。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之規定,過錯方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當然,由于粉絲離婚在15年前,當時他也沒考慮那么多,而且自己本身也沒有錢,也沒考慮過財產分割的問題。現在過去了那么多年,很多證據基本上都已經消失,已經沒辦法再去舉證。
現在前妻將他告上法庭,索要撫養費,筆者覺得粉絲可以做如下處理:
一、與孩子做親子鑒定
鑒于當年前妻剛與前男友分手,又急匆匆地找他結婚,里面或許存在隱情。而且,前妻也明確表示自己與他并沒有感情,以后生活各不相干。這樣的邏輯就更加不對的,既然不愛,對方也沒有錢,那急匆匆進入婚姻有何目的呢?是不是迫于無奈,要為肚子里的孩子找個冤大頭爸爸呢?
再說,前妻與這位粉絲結婚后,也沒安心過日子,而是到處沾花惹草,最終令丈夫忍無可忍,選擇離婚。
因此,對這樣水性楊花的女人所生的孩子,一定要做親子鑒定,才能確認孩子是不是自己的。千萬別一時糊涂,白白地給別人做冤大頭。
二、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被前妻告上法庭,索要巨額撫養費,事挺難纏,但不能慌,更不能意氣用事,做出極端的事情來。
法律是解決所有問題的合法手段。建議聘請一個經驗豐富的律師,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免得支付一些冤枉錢。
另外,可根據親子鑒定結果,來應答自己的訴求,同時,相信法庭一定會給自己一個公正的判決。
三、加強同現任妻子的溝通
對于一個四十多的中年男子來說,二次婚姻并不容易,應該珍惜。
前妻曾經犯下錯,現在又來糾纏,本就不是粉絲自己的責任,因此不用過于指責。平時多加強與妻子的溝通,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解釋好。
而且,妻子為此事煩心,甚至發脾氣是人之常情,千萬別因為對方發脾氣就和她對著干,歸罪對方不理解自己。夫妻之間理解重要,和諧更重要。相信通過耐心的解釋,妻子能明白事理,給粉絲以支持。
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是在困難中成長。千萬別被困難打倒,一定要從容應對,相信經歷風雨之后,一定會迎來燦爛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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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輝哥,一個一直在奔跑的中年大叔,希望用自己笨拙的文字,去敲醒那些昏昏欲睡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