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還將繼續?住建部一錘定音,2023年,4類房子有可能全拆重建
引言
“買不買?”“拆不拆?”這些都是與房子掛鉤的話題,也成為了大眾心中比較關注的話題。在我國老百姓的心目當中只要與房相關,總是格外重視,畢竟房在21世紀可不僅僅是用來住的,還是用來創造財富的。
眾所周知,我國經歷了10余年的棚戶改造基本收尾了,大刀闊斧的城鄉拆遷就算是告一段落。

未來數年之間,我國將會針對城市之中的老舊房屋進行“舊改”,以便提升這些小區的居住舒適度、生活便捷度。
然而大家對于“舊改”的熱情遠沒有“棚改”的熱情高,畢竟在“舊改”過程中各家各戶有可能還要掏錢補貼,但在“棚改”時,墻上一個拆就能有錢來。這也讓不少人關注,棚戶區改造結束之后拆遷是否還將繼續?

對此住建部門一錘定音,2023年或許將會有4類房子“全拆重建”,看看您家的房子在不在其中。
第一類:2000年以前老舊危房
首先被納入到全拆重建當中的是老舊危房,尤其是在2000年以前建設的,會有專業權威機構前往鑒定,一旦確定了老房子的結構已經受損,通常就會被納入到全拆重建范疇之內。

這其中特別提到了一種比較特殊的樓房,那就是建造于20世紀七八十年代的預制板房。當時因為這類房屋建造的速度快、成本相對較低而備受歡迎。
但從居住的安全性角度來說,這種設計的房屋使用壽命最多也只有30年到50年左右,屬于是明顯的“缺陷房”,因此2023年會針對此類房屋進行匯總,并逐漸落實拆遷工作。

第二類:“御災”能力差的房子
簡單來說就是抵御自然災害能力相對較差的房屋,也會在未來被陸陸續續納入到拆遷的范疇之內,當然是否能夠抵御自然災害還需要權威的機構經過考察之后來確定。
這類房屋往往在表面上看不出任何損傷,平時也是能夠繼續住人的,甚至不被看作是危房,但只要經過檢測就會發現,此類房屋抵御災害的能力相對較差,的確有拆遷的必要。

這里還有一種比較特殊的房屋,那就是原始建造地恰巧在地質災害高發區,或者是處于地質災害發生之后難逃離范疇之內的,往往也會被納入到拆遷范疇。
比如說一些地區地勢低洼,周圍又有較大的水域,一旦發生活水災害,很有可能會導致洪水倒灌,威脅到這些房屋的居住安全,那么此類房屋可能也會被納入到拆遷當中,去其他安全的地方設置回遷房。

第三類:核心地塊上的老房子
有很多重點城市在棚戶區改造的過程當中基本已經完成了新城鎮風貌的建設,但仍然有一部分城市在核心地塊上仍有老房子存在。
由于當前我國房地產市場相對低迷,這些老房子所處的地皮價格相較于前幾年而言也有所下跌,對于一向眼光獨到的開發商來說,這些過去拆不起的好地段,眼下有了能拆的可能性。

不過有一類房子是不能拆的,那就是位于核心地塊老房子范疇之內的那些有保留價值的文物級建筑,這類建筑一般不會被拆遷,各級地方反而會以各種各樣的保護策略對這些房屋進行維護修繕,以修為主。
第四類:市政規劃范疇內的房屋
誠如上文所言,有些城市發展的比較快,那么在棚戶區改造的過程當中城市建設規劃基本已經定型,該拆的早拆了,沒拆的短期之內也不會拆。

但仍有一部分城市的市政規劃沒有趕上城市經濟的發展,隨著城市經濟體量的擴大,可能會帶來一些新的市政規劃變化。
比如在當前有諸多三四線城市因私家車數量增長,而不得不想方設法構建改善交通環境等高架橋、市內高速等。在這種情況之下,依據市政規劃需求對周邊房屋進行拆遷可能性極大。

當然也有一部分人并不歡迎這樣的拆遷,生怕因為拆遷而導致自己原有的生活便捷度打折扣。尤其是那些看到安置房在近郊、非城市核心地段的居民,常會反對這類拆遷。
小結
分析這4類可能會在2023年被拆遷的房子,會發現他們的基本特征點就是不適合居住、有拆遷價值或有拆遷必要性。與過去能拆不能拆都可以拆相比,2023年的拆遷將會遵循適當拆、恰當拆、合理拆的基本原則,一般能修的都不拆,只有那些修了仍然存在風險或是不拆就影響規劃的,才會被納入到拆遷的范疇。大家的“老房子”是否也在拆遷范疇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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