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男子路邊撿到一女童,先后侵犯11年,僅因一直未能娶到妻子
如果不能夠給孩子一段幸福的童年,就不要輕易將她帶回家。天底下沒有父母不愛自己的子女,虎毒不食子的道理,相信我們大家誰都懂。
虎毒不食子卻沒說虎毒不食女,封建時代的重男輕女觀念,直到近代社會還殘留在某些農村落后地區人的心中,影響著農村女娃的命運。
就比如說我們今天要提到的案例中的女主人公芳芳就是一個被生母拋棄的女娃,遭到原生家庭的遺棄,后來又遭到養父的侵犯,芳芳的人生可謂是凄慘至極!

路邊撿到女童收養
芳芳出生在四川農村的一個落后的小山村里,她的父母都是村子里地地道道的老實本分的農民,面朝黃土背朝天,奮斗了一輩子也沒有什么出息。
除此之外,芳芳的父母有著嚴重的重男輕女的觀念,家里只要生下了兒子,父親就是再窮再受苦也要撫養成人;而如果妻子生下的是女兒,父親就會整天唉聲嘆氣,眉頭皺在一團抱怨家里要多一張嘴吃飯。
而那些女兒的命運也很凄慘,要么是被送了人,要么是被遺棄。相比較于遺棄來說,送人的女娃的命運起碼還是穩定的。芳芳就很不幸的是,她是被遺棄的女娃,被遺棄之后的芳芳很快就被第二個家庭給收養了。

第二個家庭因為沒有兒子,所以才愿意收養芳芳,可是芳芳到這個家沒多久,女主人就懷孕生下了一個大胖小子!于是家里的長輩又開始嫌棄芳芳這個外來收養的女兒,連帶著父母有了自己的孩子,也看他不順眼,就又把這個可憐的芳芳給丟棄了!
芳芳又一次被自己的父母丟在了馬路邊,而這次,他更是不幸運的直接遇見了后來的禽獸王某!王某在馬路邊遇見被人遺棄的芳芳,心生善念就將小女孩給帶回家。他是村子里出了名的娶不到媳婦的大光棍,這么多年來,獨身一人能有個女兒相依為命也是不錯的。
王某一開始確實是將芳芳當做女兒撫養長大的,可隨著芳芳年紀越來越大,她出落的亭亭玉立,讓人看了只覺得心動。而一直沒有娶到老婆的養父王某看了之后更是心生邪念,對著自己的養女起了不該有的心思。

先后侵犯11年
芳芳在和養父呆在一起的前幾年的時間里,一直都是安然無恙,即便養父王某脾氣不好,喝醉了酒之后喜歡打人,可芳芳還是很感激他給了自己一個家庭,對養父王某也一直秉持著尊敬愛戴的態度。這個始終心存善良女孩,在養父沒有做出變態事之前,一直很感恩對方。
可是等到芳芳長到12歲的時候,養父王某最終還是做出了禽獸不如的事情!他有一天在外面喝多了酒,回來之后就直勾勾的闖進了養女芳芳的房間。
芳芳正在臥室里熟睡,一時不察被養父直接給壓在了身下,養父不顧及芳芳的意愿,粗魯的侵犯了她。年僅12歲的芳芳就這樣失身給了自己曾經最為尊敬的養父!

事情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得手之后的養父更加肆無忌憚,覺得就這么將芳芳養在家里,當個性寵也不錯。于是在長達11年的時間里,養父多次侵犯自己的養女。直到芳芳長到23歲的時候,談了一個男朋友,并且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王某才有所收斂。
一次,芳芳在回養父家收拾東西的時候,剛好碰見了在外面喝酒回來的養父。當時的芳芳害怕極了,生怕失去理智的養父王某又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不得不說,芳芳的猜想是正確的,王某酒勁上頭,直接不管三七二十一又繼續摁著芳芳強迫對方發生了關系。
這次的芳芳不想再繼續隱忍下去,她哭訴著將整件事情告訴給了男朋友,兩人一同報了警,才揭發了養父長達11年的獸行!最終,養父王某沒有逃脫法律的制裁,被判處了有期徒刑十年的時間!

小編觀點
人不能突破道德倫理界限,為人父母者更不能夠肆意而為對自己的子女下手。即便是沒有任何血緣關系相連的子女,父母也不能夠隨意去欺辱。
拋開兩者之間的倫理關系來看,我國法律規定,人人都是平等的,沒有人有權利去欺負誰,更沒有人有權利去傷害他人來達成自己的目的,否則,法律必然會嚴懲不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