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后,我不想和婆婆一塊住,我想和我爸媽一塊住,老公不愿意了

我有一個哥哥,比我大五歲,早就結婚了。
我是小妹,結婚后,我不想和公公婆婆在一塊住,我想和我爸媽在一塊住,我和老公說了這個要求之后,我老公說,你想的美。
我們結婚的時候我爸媽說養大我不同意,那個年代缺衣少穿的,我又是他們躲計劃生育生的,生我的時候還罰了一筆錢,所以,我爸媽說,我的彩禮要比別人的貴一些,我一開始以為我爸爸媽媽就是說說笑笑而已,并沒有當真。
可是談論婚事的時候,我爸爸媽媽和婆婆說,娶我得要20萬彩禮。
我們這邊的彩禮這幾年都是十萬八,十四萬八,好家庭得16萬八,我爸媽開口就是要20萬也算是我們這里最高的價格,這么高的價格這是第一份。
公公和婆婆覺得,我媽提出的這個要求有點過分,就當場回絕了。
因為,老公家也不是多富裕的人家。

我的爸爸媽媽后來找到我老公,和我老公說,當時,生我的時候東躲西藏沒少吃苦,生了我,家里還罰了錢,哥哥還因為他們帶著我四處躲藏的時候,被開水燙傷了胳膊,花了好多錢,大約有幾千塊錢吧,那時候,幾千塊錢都是一大筆錢。
我爸爸媽媽聲淚俱下的和老公說,他們帶著我躲計劃生育的不容易,一家人都不容易。
終于,爸媽把老公說動了,答應給了他們20萬的彩禮。
我以為,在20萬的彩禮拿來怎么著也得給我個一半置辦嫁妝吧,但是,爸爸媽媽說,這個彩禮先留著,留在爸媽那里給我存著,等以后我遇到難事了就給我。
我爸爸媽媽說,他之所以這樣做,就是給我留條后路,果然,這為孩子想的還是自己親爸親媽呀,只有自己的父母才為孩子考慮。要不是我爸媽堅持,婆婆怎么也不會掏這些彩禮。
所以,我覺得,孝順父母是每個孩子應該做的,尤其是我父母,為了生我東躲西藏的很真的很不容易,所以,我就想結了婚之后,和老公一起好好的孝順一下我的父母。
老公是獨生子,公公婆婆都是農村的,這些年也沒攢下多少錢,也沒有太多的積蓄,就給我們買了一個很小的三室一廳的小房子,一百零幾平,只付了首付,我和老公說,真想不通,你爸媽生了兒子,都沒有給你打算買房這件事,要不然,怎么就攢了這么點錢?
不說公公婆婆了。

我們結了婚之后,我就和老公說,要把我爸爸媽媽接到我們家,由我們兩個照顧。
開始老公說,咱的房子,還每個月有貸款的,現在,我們兩個多上幾天班咱的錢,等以后有了孩子,生活才不會那么拮據。
可是我覺得,賺錢是男人的事情,我們結了婚,跟著這個男人不就是好好的給他看好家,過好日子嗎?再就是將來有了孩子好好帶孩子,一個女人出去才掙幾個錢?不如把家收拾好。
可是,老公卻說能掙點是點,咱家沒那個條件在家里做全職太太,這你也知道。
我還是覺得,要把我父母接我們家來養老,因為,我總體還是覺得,城里要比村里的條件好很多,我可不想到最后后悔因為爸爸媽媽沒住上城里的樓房,等爸爸媽媽老了,我心里過不去這道坎兒。
老公后來卻說,就是有老人來住,也得我爸爸媽媽來之外,也輪不到你父母,只有你父母知道城里條件好啊?我爸媽也知道條件好的。
我和老公說,那能一樣嗎?你爸媽來我們家住,我們住在一起生活習慣差那么多,你爸媽不講衛生,我覺得我受不了,再說,到時候,你們三個人還是一家人,就我一個外人?那不行。
老公說,你父母,來就我一個外人行。
我跟老公說,我父母對你多好啊。
老公問我,我爸爸媽媽對你不好嗎?
我和老公說,婆婆對兒媳婦哪有真心的,沒有哪個婆婆拿兒媳婦當親閨女的。
老公也說,我也沒見過哪個岳父岳母了拿女婿當親兒子的,差不多就得了,別說一些些沒用的!
我看老公生氣了,我也沒有在說什么,但是,我就是想還是要把爸爸媽媽接來享幾天福。

過幾天我又提這個事,老公說,你要是非得把你父母接來,那我們就離婚,我不能,放著自己的父母不孝順,再說你爸爸媽媽還都那么年輕,還不到養老的時候,要是跑不動了走不動了,也是你和你哥哥一人一半,也不可能是我們自己伺候,我父母為了我結婚,又是彩禮又是房子的,花了八九十萬,現在我們的彩禮還在你爸媽那兒拿著,我告訴你,你爸爸媽媽說給你留的后路,你現在再去問問你問這彩禮上哪兒去了。
我和老公說。我和老公說,你還惦記給我的彩禮?你娶哪一個女人你不花彩禮?你這現在都惦記上我的彩禮了,你有沒有良心?
老公說,結了婚是我們兩個過日子,錢在我們兩個手里是將來給我們自己的孩子留的,給我們自己孩子創造好的生活條件用的,而不是把彩禮給給你父母,我們又不是將來不養老,你父母這樣扣下這彩禮,目的就是不純。
我說,那我帶回來?你們家給我的我再給你們家?你們目的也不純,你們這就是惦記給我的彩禮。
老公說,我們沒有惦記彩禮,我只是告訴你,結了婚之后,我,你,還有我們將來的孩子才是一家人,你不要提早讓老人進入我們的生活,我們之間需要磨合很多東西,包括我們的生活,我們的小家,你如果現在就讓雙方的老人都參與進來,我們就立刻離婚不遠了。
我老公說的對嗎?我覺得老公挺自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