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拿到30萬賠償,母親眼紅伙同哥哥設計搶奪,我絕望后出家為尼
2005年,在深圳一家專制的客家家庭中,受父親萬千寵愛的小女兒,為了給患癌的父親沖喜閃婚了。
可結婚沒幾天,父親還是去世了,悲傷難自已的小女兒又發現提議沖喜的新婚老公出軌了。
最終,這段倉促又充滿了爭吵的婚姻僅維持47天,便支離破碎,以30萬離婚補償金告終。
沒成想,這30萬元離婚補償金竟成了扼住小女兒命運咽喉的毒蘋果。重男輕女的母親,本就不滿小女兒繼承家里市值150萬元的房產,而小女兒離婚分得的30萬費用更是讓她眼紅嫉妒。
2006年,為了得到這30萬元離婚補償金,母親竟伙同兒子,喪心病狂地把自己溫婉漂亮的27歲女兒鄒宜均,連續兩次送進了精神病院。
而這個哭泣著,口口聲聲說還是愛小女兒的母親,最終如愿以償了嗎?后來怎樣了?


鄒宜均出生在廣東惠州一個專制的客家家庭,一歲多時,隨家人遷往了深圳。
老話常說父母愛幺兒,作為家里最小的孩子,鄒宜均卻并不得母親喜歡,反而是父親待她如掌上明珠。
鄒宜均生得玉雪可愛,聰明伶俐,加上成績好,很得這個家庭的大家長鄒父的疼愛,把她當成小公主寵。
只要一有空閑,他幾乎都陪著女兒,只要是鄒宜均想要的、想玩的,他都會竭力捧到她面前。
對此,鄒宜均的母親頗有微詞,重男輕女的她認為鄒父應該把更多的關注給他們的二兒子鄒劍雄,可畢竟手心手背都是肉,鄒母也只是在鄒父偏疼小女兒時說,不要太慣著了。
不曾想在將來的某一天,鄒母會從頗有微詞變成窮兇極惡的針對。
鄒宜均從小成績出眾,她憑著優異的成績考上了華南師范大學,畢業后按部就班地上班工作,同時還有個情投意合,交往了許久的男朋友,可父母看不上鄒宜均的男朋友,要求其分手并火速給她介紹了個男朋友。
鄒宜均一直都知道,她家里要求的是絕對服從,她之前就見識過父母的專制,大姐戀愛被反對,盡管哭鬧但最終還是嫁了父母介紹的人,哥哥因報北大的醫學系,被鎖在家里,志愿被改成本地大學的稅務。

鄒宜均知道就算父親一直偏疼她,也不會容忍她挑戰權威。于是她妥協了,和父母介紹的人不咸不淡地交往著,就在她幻想著父親心疼她會改變主意時,鄒父查出癌癥晚期,鄒宜均難過極了。
只要不上班,她就陪在父親身邊,講笑話竭力逗父親開心,鄒父知道自己時日不多了,最大的心愿就是想看到最疼愛的女兒能結婚成家。
與此同時,鄒宜均交往兩個多月的男友提出了結婚沖喜。看著父親期許的眼神,和父親感情深厚的鄒宜均同意了。
2005年,26歲的鄒宜均為了父親的心愿,披上婚紗嫁給了父親中意的人。可婚后沒多久,鄒父還是離世了。
鄒父離開后,鄒宜均大受打擊,脾氣變得特別暴躁,平時動不動就發火,甚至認為丈夫提議的沖喜就是一個巨大的陰謀。目的就是為了設計鄒宜均嫁給他。
因此,兩人矛盾頻發,一點沒有新婚燕爾的甜蜜,更多的是爭吵、抱怨、責怪。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爭吵還沒解決,鄒宜均發現新婚丈夫竟然出軌了,本就覺得被算計的她,怒火中燒,當即提出了離婚。
最終,這段倉促的婚姻僅維持了47天便支離破碎。因丈夫是過錯方,賠償了鄒宜均30萬元的離婚補償金。
沒成想,這30萬元離婚補償金竟成了扼住她命運咽喉的毒蘋果。


鄒父去世后,鄒母成了這個家庭的大家長。本來她就重男輕女,再加上女兒離婚后拿到了30萬補償費,立馬又動起了歪心思,認為女兒應該把這筆費用交給她保管,然后再找個有錢人嫁了。
鄒宜均一聽立馬拒絕了,說自己規劃好了要把錢捐了做慈善推廣。鄒母眼看拿不到錢,便氣急敗壞地指著鄒宜均鼻子大罵:“你是不是有病,把錢捐給別人不給自己母親。”
可不管鄒母如何生氣大罵,鄒宜均就是不松口。鄒母看著女兒如此堅持,心中的怒火更加旺盛。
此前,鄒父在彌留之際不顧勸阻,把市值150萬元的房產留給了女兒,鄒母心里已經窩了一團火,如今鄒宜均又一而再再而三地反抗她,這口氣再也忍不下去。
為了30萬補償金和150萬元的房產,鄒母和兒子鄒劍雄一合計,化身最有耐心的獵人,籌謀了將近一年,織下一張大網。
鄒母和鄒劍雄先是以鄒父去世對鄒宜均的打擊太大為切入點,在鄰里間散播鄒宜均因思念父親變得情緒暴躁的言論。
緊接著,他們又傳播鄒宜均因婚姻變故變得精神恍惚,時常有自殘甚至自殺傾向,以及經常看心理醫生的謠言等等。
至此,關于鄒宜均精神不正常的謠言滿天飛,鄒母和兒子的下一步計劃也緊隨而至。
2006年10月21日,也就是鄒父去世一周年的祭日。當天,鄒母打電話給鄒宜均“今天是你父親一周年,等下我和你哥開車去接你,咱們一起去。”

鄒宜均因拒交30萬元,和鄒母的關系變得緊張,如今,她也想借機與母親緩和下關系便同意了。
沒多久,她就坐上了車,一家人整整齊齊向墓地駛去。一路上,鄒宜均因想念父親心情沉重,鄒母還寬慰了她幾句,鄒宜均暗嘆自己肚量小,打算祭拜完父親,和母親回家一趟。
沒想到,變故就在她下車的一瞬間發生,幾個身量高大的人控制住她,給她戴上了手銬,鄒宜均嚇壞了,哭喊著求母親和哥哥救她,可聽到的卻是哥哥鄒劍雄的聲音,“快,抓好了,趕緊抬你們車上去”。
鄒宜均難以置信,家人居然如此絕情,不由得掙扎得更大力,然而越是掙扎對方控制越是強勁,最后干脆在她屁股被扎了一針,意識模糊前,她看到了至親的母親在一旁面無表情地看著。
鄒宜均醒來后,看著陌生的地方和喊著她“韓麗”的醫生,一臉疑問。隨后,經過一番詢問后,才大致明白了事情原委,原來母親和哥哥以“韓麗”的名字把她送進了這家精神病院。
與此同時,醫生還給她下了診斷書,說她患有嚴重的躁郁癥和雙相情感障礙。更讓人氣憤的是,她的母親還寫下了除她本人和鄒宜均哥哥姐姐外,誰都不能來探望的聲明書。
這樣的聲明書是針對精神病情特別嚴重的患者,怕外界刺激導致病情更加嚴重才會簽署的。
鄒宜均非常清楚自己沒有精神病,如今卻被設計得限制人身自由,禁止與外界聯系,被自己骨肉至親算計到這等地步,當真是不留半點情分。


既然無人能幫助自己,那只能自救。為此,她在醫院大喊自己沒有病,每次吃藥也會大力掙扎,還大鬧著要出院,要見母親哥哥。
眼看鄒宜均如此不配合,醫院也一點不手軟,每次都按住她強制喂大量鎮定藥物,如果掙扎得太厲害,就直接把她綁在床上進行電擊治療。
被折磨了幾天后,鄒宜均知道不能來硬的,她冷靜下來開始等待機會逃離出去。一次,她假裝上廁所,求助了一個保潔阿姨,好心的保潔阿姨聽了她的遭遇后把電話借給了她,鄒宜均才得以聯系上自己的好友兼律師朋友黃雪濤。
鄒宜均把自己的情況告知了黃雪濤,黃雪濤震驚極了,讓鄒宜均先保護好自己,她馬上去救她,可鄒宜均忘了告知黃雪濤,她是以“韓麗”的名字入院的。
結果,黃雪濤拿著授權委托書到精神病院要見鄒宜均時,院方以沒這個病人,拒絕了她,還說委托書無效。
黃雪濤進不去,只能先行離開再想辦法。另一邊,院方火速報信給鄒母,鄒母火急火燎地帶著鄒劍雄到醫院逼迫鄒宜均放棄對黃雪濤的委托,并要求她把委托權交給鄒劍雄,還要寫信感謝二人送她進精神病院。
真是駭人聽聞,這是母親嗎,這得有多喪心病狂才能說出這樣的話,鄒宜均死活不同意,結果又遭受了一次鎮定藥物和電擊治療。
黃雪濤見不上鄒宜均,怕她在精神病院受到折磨變得精神不正常,萬般無奈之下便求助媒體,最終迫于輿論的壓力,在精神病院關了7天的鄒宜均終于走出了醫院。

出院后,鄒宜均才知她進精神病院的第二天,她母親就從她卡里轉走了23萬元。這下,她才明白原來母親是為那30萬離婚補償金才如此算計她,她哭著質問鄒母為何這么做,但鄒母拒不承認,只說她做這一切都是為了她的病情。
徹底撕破了臉,錢也被劃走,鄒宜均以為一切都結束了,沒想到真正的決裂正在悄然逼近。
鄒母和鄒劍雄不滿鄒宜均從醫院出來,再次喪心病狂地出手。這次,她們把鄒宜均送到了外省的精神病院,并作為監護人,拒絕鄒宜均和外界的一切聯系。
如果說第一家精神病院傷害的是身體,那第二家精神病院就是身體和精神的雙重傷害。
后來,鄒宜均說在里邊完全沒有一點隱私和尊嚴,女病人洗澡間的玻璃是透明的,洗好澡后就光著身子等護士發衣服,玻璃外站的都是觀看的人。
更可惡的是,鄒母和鄒劍雄為了杜絕鄒宜均聯系上外界的可能性,專門聘了一個護工,24小時監控著鄒宜均,并告知醫院在鄒宜均“情緒不穩”時可進行強制治療。
鬧了幾次,被強制治療了幾次后,鄒宜均知道反抗沒有用,就一遍遍告訴自己,要情緒穩定,才能少受罪。無奈,鄒宜均只能在這樣密不透風又令人窒息的環境中,數著日子等待被救。
好在,一直關注鄒宜均的黃雪濤,發現了鄒宜均的失蹤,便多次求助警方,訴說鄒宜均曾被母親和哥哥送進精神病院的遭遇,如今聯系不上,有可能又被送進精神病院了,并再次借助媒體的力量。最終,經過多方努力,在精神病院待了三個月的鄒宜均,獲救出院。
出院后,她發現深圳的房產換了鑰匙,物業那還張貼了除母親和哥哥外,其他人不得以任何名義進入的通知。
看著母親和哥哥的這一手好算計,鄒宜均心灰意冷,決絕地家里斷絕了關系,選擇了出家。


2007年,28歲的鄒宜均在湖北的一家寺院,剪掉了滿頭煩惱絲,換上了樸素的僧袍,成為了一名尼姑。
歸入佛門后,鄒宜均一邊修煉心境,一邊做公益和佛學推廣。但不管她如何轉移注意力,曾被強行扭送進精神病院的恐懼一直都在。畢竟那些傷害如同木樁上的釘子,雖然釘子拔除了,但釘子眼還在。
修行期間,鄒宜均將兩次進精神病院的經歷,一字一句整理成了一本《瘋人院日記》,并面向媒體訴說了她在兩家精神病院的細節和過程。
也因兩次被強行送進精神病院收治的經歷,善良大愛的鄒宜均看到了精神衛生法方面的漏銅,查閱了很多資料后,她又撰寫了精神病病人的界定標準和可收治的范圍。
2008年,為了幫鄒宜均擺脫被強制送進精神病院收治的恐懼,黃雪濤建議鄒宜均打官司。這樣做,一是為了防止再次被送進精神病院,二是為了避免被其他人強制扭送,進而規范約束精神病收治的法律程序。
隨后,鄒宜均起訴了親生母親、哥哥和兩家精神病院,并象征性地要了一萬元的精神賠償。
鄒母得知被告后,哭得歇斯底里地打起了感情牌,說她是愛鄒宜均的,送她進醫院也是因為愛她,想要救她。

可事實終究還是事實,再怎么抵賴也逃不過。2009年,法院開庭審理此案,鄒母和哥哥均沒出席,全權由代理律師負責。最終,鄒宜均贏得這場官司,并接受了三方1萬元的賠禮道歉。
至此,鄒宜均也終于擺脫了精神病的帽子,專心投入了喜歡的公益和佛學推廣中。
鄒宜均的悲劇是精神衛生法的不完善,是精神病收治法律程序的無約束,也是利益熏心背后的無底線,更是原生家庭重男輕女思想的偏袒,是父母對子女想絕對控制的極端。
鄒宜均是不幸的,她被至親傷得千瘡百孔,但她又是幸運的,看破紅塵后,尋到了心安處的佛門為歸途,從此青燈古佛、公益慈善伴一生。
最后,祝福鄒宜均的修行如她的法號果實一樣滿是碩果,同時希望每對選擇帶孩子來到這個世上的父母,都能盡到為人父母的責任和擔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