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哄騙未婚妻買房,私吞70萬房款,女方報警,事后被刑拘
原標題:上海一男子哄騙未婚妻買房,私吞70萬房款,女方報警,事后被刑拘
案發前夕,苗女士和陶先生準備買房,為了能夠準備給兩人一片小天地,頻繁出入線上的賣房軟件,雖然很辛苦,但是還是有收獲的。
經過多次尋找,兩人找到了一處合適的房屋,距離苗女士的公司很近,附近的配套設施齊全,關鍵是價格也很合適,于是開始與房東溝通。

同時,陶先生開始做苗女士的工作,認為這套房屋距離女生的公司近,兩點一線的生活節奏不快,買下后就可以享受白領生活,苗女士欣然接受。
有了陶先生的甜言蜜語,這筆房屋交易很快達成一致,苗女士越發認為陶先生體貼溫柔,感覺自己沒有選錯人。
到了交易的時候,陶先生向苗女士解釋,自己有熟悉的中介可以減免費用,用各種語言誘使苗女士同意,將全部的買房過程交給他。
有了未婚夫的身份,苗女士對陶先生很信任,房屋還是特意為自己挑選的,于是將整個過程都交給陶先生負責。
很快,陶先生拿出了一個銀行賬號,聲稱這是房東的交易賬號,讓苗女士轉入資金做交易,女生沒有核查一下信息,直接將存款存入。
然而,陶先生提供的賬號是自己的,并沒有和房東溝通,在看到賬戶上多了70萬后,就將買房的事情擱置,不繼續與房東溝通。
房東等不到陶先生和苗女士的回復,認為是兩人不誠信,耽誤了房屋交易的時間,于是向法院申請催告函,事態一下子升級了。

陶先生還想從中作梗,利用小號來偽裝苗女士的身份,試圖將催告函刪除,可是還是被苗女士發現,謊言就此被揭穿。
苗女士無法相信,在一起那么久的未婚夫竟然會選擇欺騙自己,果斷向警方報警。
最終,陶先生涉嫌詐騙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1.小心如同陶先生一般的伴侶。
借名買房,一般指當事人約定一方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并將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名義登記人為被借名人,由借名購房人實際享有房屋權益,雙方之間成立的一種合同關系。
在此次事件之中,值得深思的是情侶之間的購房行為,陶先生提出的中介交易就是俗稱的借名買房,是很容易陷入詐騙風險的行為。
在苗女士將存款全部都給了陶先生,造成了經濟上的損失,陶先生是屬于虛構了一個房東的身份,在女生不知情的情況下將錢騙走,值得某些有購房需求的情侶警示。
2.陶先生屬于詐騙罪的嚴重情節,如何審判?
在本案之中,陶先生作為苗女士的男友,詐騙金額高達70萬元,已經構成了數額特別巨大,他侵犯的是苗女士的公私財物所有權,客觀條件上是利用了兩人的親密關系進行欺詐,將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3.陶先生的家屬是否可以想辦法幫助陶先生減刑?
陶先生犯的是詐騙罪,詐騙的是未婚妻的存款,不符合親屬的豁免條件,家屬只能是積極退賠苗女士的損失,盡量爭取給他減刑處罰。

根據上訴假釋的條件,陶先生是符合的,但是需要服刑占判決刑事的一半時間,在監獄之中有良好的表現,換句話說,陶先生如果被判十年,他通過假釋的法定條件,可能要坐實刑五年以上。
最后,有人試圖理解陶先生的行為,用彩禮來擋槍,必須清楚的一點是,苗女士將70萬的積蓄都給了陶先生,怎么可能是貪圖彩禮的問題,不要為犯罪嫌疑人辯駁,那會導致罪惡的進一步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