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攜帶子彈乘機 稱是父親的遺物 咸陽機場公安:行政拘留五日 千萬別抱僥幸心理
作者 :中華軍事 2023-04-13 17:29:17 圍觀 : 次 評論
她很后悔沒有把物品檢查好。
4月7日下午1時許,旅客萬某乘坐航班前往珠海。在西安咸陽國際機場接受安全檢查時,被安檢人員在隨時攜帶的包里發現一枚子彈。經調查取證,查獲的子彈為一枚未擊發的步槍實彈。萬某交待說,她是來陜西收拾父親的遺物,這個子彈是和一些雜物一起放在鞋盒里,她沒注意,返回時就帶到了機場。

4月12日,華商報記者從陜西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咸陽機場分局西區派出所了解到,旅客萬某60歲,為某工廠退休職工,且無其他違法行為,認罪態度較好,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警方對其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決定。
華商報記者卿榮波


來源:華商網-華商報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局乘機規定,子彈屬于軍警械具類物品,禁止隨身攜帶、禁止辦理托運,如在安全檢查中發現旅客隨身攜帶,安檢部門將移交至公安機關處理,為確保順利過檢,請勿抱有僥幸心理并攜帶違禁物品乘機。(華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