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好心扶老人,被家屬指責是她撞的,事后打臉查明真相
原標題:北京一女子好心扶老人,被家屬指責是她撞的,事后打臉查明真相
案發當天,林女士停車在路邊,突然聽到后方傳來了一陣響聲,她轉過身一看,看見一位老人倒在了地上,擔心老人家出現問題,先撥打了急救電話。

隨后,林女士來到老人家身邊,幫忙照顧了一下,等待120的到來,不久之后,老人家的家屬也趕到現場,可是并沒有對林女士表示感激。
反而家屬不讓林女士離開,轉身詢問老人,是否是女子撞倒了他,老人用手抹了抹臉,點頭示意是林女士的過錯,讓現場的林女士很是憤怒。
從林女士的角度來看,她是好心幫忙,第一時間撥打了急救電話,還在一邊看下老人,防止老人出現二次傷害,誰曾想老人醒來后,不但沒有感激,反而倒打一耙。
林女士的內心不好受,不過也沒有和家屬爭論,詢問現場的交警,是否可以離開?交警表示沒什么問題,女子可以離開,路邊有監控證明女子的說法。
起初,林女士心里頭有過猶豫,她明白某些老人是會訛人的,可是為了老人的安全,她還是挺身而出,不幸的是她碰到了一家不講道理的人,從家屬到場的第一句話,就是在引導老人說出是女子撞人的說法。
如果說,老人是明事理的,那么他肯定明白林女士是好心幫助,并沒有撞倒他,可是老人想了想后,還是將問題拋給了林女士,幸運的是路邊有監控,否則林女士很有可能會面臨賠償。
事后,林女士接受采訪,她的想法很簡單,看老人的裝扮是住在附近的,想著街里街坊的關系,幫助一下,沒想到差點上當。
當記者詢問,是否下次還會幫助摔倒的老人?林女士想了想,會的,她不會后悔,因為她也希望母親在需要別人幫助的時候,別人會幫助她。
從案發到結束,全程最為關鍵的是老人和家屬的態度,他們對林女士的幫助并沒有表示感激,相反還想到了訛詐,這是否屬于違法行為?

1.由于老人只是點頭,雙方之間沒有爆發更大的矛盾,因此無法認定為敲詐勒索。
在本案中,老人面對家屬的提問,示意林女士將他撞倒,如果沒有監控的話,那么林女士就要提供相關的證據和證人,反駁老人的指認。
換句話說,需要構成對林女士錢財的敲詐,可是雙方還未談到賠償問題,現場有交警介入,路邊有監控,這都是維護林女士權益的有力證據,只是無法追究老人和家屬的言語過失。
2.女子對老人實施救助行為,在法律上是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老人和家屬應向林女士道歉,消除影響。
林女士沒有傷害老人的嫌疑,并且對老人實施了積極救助,使老人不至于處于更危險的境地,是值得肯定的行為,家屬對林女士的指認,損害了她的名譽權,應當對其進行道歉。
在法律上,每個人都應遵守公序良俗的法定義務,老人和家屬不顧事實,對林女士進行指責,這已經構成了侵權行為,林女士有權對他們進行追責。
3.到底該不該扶老人?
說完了法律的相關問題,我們看到了很多人針對此次事件的評論,大家都認為要量力而行,如果不是有路邊的監控,那么林女士是無法輕易離開現場的。

每一次扶老人被訛詐的新聞都會引起廣泛的關注,這就意味著該事件已經逐步成為一個社會性問題,某些老人和家屬的訛詐行為,極大地影響了個人救助他人的積極性,相關部門應當對此事進行嚴懲,不能縱容他們任意地欺瞞好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