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兩女子舉報閨蜜騙錢,調查后事件反轉,不料涉案金額達百萬
原標題:上海兩女子舉報閨蜜騙錢,調查后事件反轉,不料涉案金額達百萬
案件起初,小李和小吳向民警報案,說明閨蜜欣欣欠下百萬的債務未歸還,希望能夠對她進行抓捕,由于涉案金額較大,民警只能讓兩人慢慢解釋。

小李供述,她和小吳、欣欣三人是大學同學,畢業之后就合租在一起,關系還算是不錯,可是欣欣不愿意工作上班,經濟出現了問題,好心的她們選擇幫助欣欣。
隨后,三人各自申請了一張信用卡,用它來套現幫助度過生活的難關,可是欣欣因為操作頻繁,被辦案人員找上門,對方按時她們送禮平息此事。
為了幫助欣欣解決這個問題,小李和小吳借錢給她,欣欣承諾每個月會分期歸還這一筆,可是欣欣一直還不上。
一段時間后,欣欣的家里面臨拆遷,小李商量之后,從家里拿出80多萬購買拆遷房,可是在錢交易之后,欣欣就開始躲著她們。
小李投入的錢財不少,于是假裝請來神婆忽悠欣欣還錢,欣欣雖然有點害怕,但是還是沒有還錢,無奈之下,只能報警求助。
乍一聽,欣欣是一個很不靠譜的閨蜜,可是在民警準備對安靜進行再次了解的時候,撥打她們留下的電話已經打不通了,到底她們想不想起訴欣欣?
巧合的是,兩人報案后的第二天,浦東公安分局六灶派出所接到報警信息,表明她被兩個閨蜜PUA了8年,總共詐騙了100多萬,希望將兩人繩之于法。
辦案人員經過調查,發現報案人是小李和小吳口中的欣欣,三人的情況基本吻合,辦案人員還以為三名女生都被詐騙了。
經過一段時間的了解,真相終于出現了,原來欣欣是被小李和小吳以各種理由詐騙,先是用信用卡誘使她上當,隨后在謊稱有人幫忙,讓欣欣支付高額的費用。
欣欣還以為兩人是好閨蜜,殊不知被她們長期詐騙了上百萬,每一次都以信用卡不過關和生活難題向欣欣借錢,8年時間里已經涉案上百萬,欣欣的母親得知后,表明兩人是想將女兒騙光。
隨后,兩人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情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1.有網友解釋,小吳和小李簡直是閨蜜的反義詞,憑借著欣欣的信任,多次詐騙她,還威脅她還款,把目標房子欣欣家人身上,多次對其進行詐騙,防不勝防。
不止如此,她們還偽裝了警方上門的假象,讓欣欣自覺還款,欣欣還不上只能向母親求助,最后將所有錢都給了兩人,犯罪事實清晰。
2.小李和吳某騙取欣欣上百萬,將面臨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還必須退還欣欣的損失。
在法律上,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二者從實質上說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
在本案中,小李和小吳為了得到欣欣的家產,多次虛構事實,造成了欣欣的經濟損失,已經構成了詐騙罪,從涉案金額來看,已經屬于特別巨大,且持續的時間長,應當面臨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吳某還以為自己沒有犯罪,殊不知她的行為已經構成共同犯罪,將面臨刑事追責。
簡單來說,共同犯罪行為,除實行犯的行為是由刑法明文規定的以外,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為,例如組織行為、教唆行為和幫助行為,都是由刑法總則規定的。

結合本案的細節,李某是此次詐騙的執行者,可是吳某一直知情,還隱瞞了事實,對欣欣同樣造成傷害,要知道欣欣一直將她們當作是閨蜜,可是兩人合謀起來詐騙欣欣的家產,致使欣欣將家庭所有的支出都轉給她們,已經構成犯罪情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