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兒子轉學屢屢被拒之門外,一查,原來在交警大隊有“案底”
直到今天,焦先生都沒有搞清楚,自己14歲的寶貝兒子身上莫名其妙多出來的“案底”究竟是否已經完全刪除了。此外,對于自己兒子平白無故多出來的“案底”,他要求交警部門予以經濟賠償。

中年男子焦先生是陜西咸陽人。2023年前,他的兒子在彬州市上學。
今年2月,他打算將兒子轉學到長武縣的學校。
然而,令他感到郁悶的是,他在多家學校替兒子辦理入學時均被校方以“班級人數超標”等冠冕堂皇的理由而拒之門外。

不過,自己的兒子被拒收后,他又聽說有別的孩子轉入了這所學校。

這到底是咋回事呢?為啥學校偏偏不肯接收自己的兒子呢?焦先生對此百思不得其解。
兒子的上學問題肯定得落實好的,總不能讓一個14歲的孩子整天待在家里無所事事吧?
經過焦先生多方打聽,今年3月7日,他在長武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服務大廳查詢到,2022年9月16日上午9點53分,他的兒子在長武縣城西十字附近,因坐副駕駛位沒有系安全帶,被處警告。

對此,焦先生感覺有點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他說:“2022年9月16日那天是周五,我的兒子上午9點53分明明在彬州上學,怎么可能出現在長武縣,而且還坐在副駕駛位上?”

焦先生說,今年3月8日下午5時左右,他前往長武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辦公室,反映了這一情況,城區交警中隊的一位負責人了解情況后回復稱,當時工作人員疑將身份證的最后一位數字的“1”誤錄入為“7”,警方會再調查后回復的。

“我向那位負責人提出要看當天的執法記錄儀,但遭到了對方的拒絕。”
焦先生說,4月7日,長武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的相關負責人稱,他們已將錯誤錄入的信息刪除了。

4月16日,焦先生通過朋友查詢到在有關部門的內部系統中,他兒子的“案底”記錄依然存在著。

鑒于此,他再次聯系到長武縣交警部門,對方表示全部刪除需要一個過程,讓他稍安勿躁,耐心等待。
根據6月14日長武縣政府出具的《駁回行政復議申請決定》顯示,縣交警大隊認為,焦先生多次向他們提出為其兒子轉學,進行經濟賠償、登報聲明等要求,他們已經多次與其溝通并致歉,但對方始終不肯接受,堅持不合理的訴求,并要求解決。
事后,他們已責令城區中隊向大隊作出深刻的書面檢查,并在全隊予以通報批評等,對相關責任輔警予以勸退(現該輔警已辭職)。

看完這個視頻后,我不禁想起發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
2017年下半年,我將國道西面的一套面積為70平米左右的小房子賣給了一對安徽籍的年輕夫婦。
萬萬沒想到的是,在辦理房產過戶時竟然卡了殼,原因是我老婆的身份證上的最后一個數字跟結婚證上的不一致。

后來,我和老婆只得去附近的派出所打了戶籍證明,之后去民政局重新拍了照辦理了結婚證。

當房產交易所的工作人員看到新的結婚證上的身份證號跟居民身份證上的身份證號完全一致時,她這才幫我們辦理了房產過戶手續。
上述案例至少給我們兩點啟示:首先,乘車千萬記得要系安全帶,不系安全帶的后果很嚴重,一旦被電子警察拍照在交警部門留下“案底”的話,會給自己的學習、工作和生活帶來很大的麻煩。
其次,不管做啥工作,我們都應該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千萬不可敷衍了事,否則,就容易出差錯,給別人帶來不小的困擾,自己呢,也會受到一定的處罰——上述案例中,那個錄錯身份證號的輔警最后不是丟了工作嗎?相信以后他一定會牢記這一教訓,在新的工作上不會再犯這樣的低級錯誤!
對此,大家有啥看法?歡迎評論區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