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賢妻良母,我兒子愛別人沒有錯”,兒媳:你早晚會遭報應

雨果《巴黎圣母院》:“狂妄會使人倒霉,因為狂妄后面往往緊跟著毀滅和羞辱。”
有一種做人準則,叫作“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這句話中的善惡,除了指常規意義上的善與惡之外,還包括思想上的正與邪。
狂妄就是一種“惡”。年輕的時候,適當的年少輕狂或許不是壞事。除此之外的狂妄,從來都不是好事。
或許你的狂妄可以暫時讓你的生活順遂,但從長遠來看,不會有好處。畢竟,一個人的狂妄都有對象,你對別人狂妄,就會被別人記恨。之后,不管別人直接報復你,還是任由你狂妄,都是對你的懲罰,你難逃自己種下的噩運。
尤其是那種“壞人變老了”之類的狂妄,更是會遭報應。你以為“倚老賣老”的狂妄可以讓你逃脫懲罰,但別人不會慣著你。比如有些婆婆用狂妄的態度對待善良的兒媳,肯定不會有好結果。
下面這位讀者對她婆婆的吐槽,講的就是這方面的問題,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我那個袒護兒子犯錯的婆婆,自認為可以養兒防老,結果落得個老無所依的下場,真是老天有眼,惡有惡報。
是非不分的人,難逃報應,這種規律不分長幼尊卑,誰踐踏這個規則,誰就會受懲罰。
當初我前夫背叛我的時候,我多么希望我的婆婆能夠幫我一把啊!只可惜,她非但不幫我,不安慰我,不在乎我的感受,還盲目護犢子,倒打一耙把我貶得一文不值:“因為你不是賢妻良母,所以我兒子才會背叛,這也就是說,我兒子愛別人沒有錯。如果你是賢妻良母,我兒子那么懂事的人,不可能去愛別人。”
在本該得到善意的地方,我卻得到了傷害與打擊,我心里能好受嗎?我卑微地向她求助尚且得不到幫助,更不要說強行要求她幫助我了,她這種無知且狂妄的人,根本不可能幫我。
唯一的希望破滅了,我也就顧不得許多了。既然她不仁,就別怪我不義,我告訴她:“你早晚會遭報應,走著瞧吧!現在你盲目袒護的兒子,以后一定會成為你的噩夢!”
瘋狗往往不愿意人們叫她瘋狗,聽不得別人說她亂咬人會付出代價,誰要是這樣說她,她就會露出獠牙,讓別人見識一下瘋狗的厲害。
我婆婆就是這樣,她聽了我的話,氣壞了,扯著嗓子大喊大叫,恨不得讓整棟樓的人都聽見,然后也不管什么背叛不背叛了,要求她兒子必須跟我離婚。
我一個人雖然斗不過他們娘倆,但我并沒有輸。或者說,根據一段婚姻成敗定輸贏,還為時尚早。
我沒有跟他們爭搶什么,目的就是讓他們認為我認輸了,我認慫了,我認錯了,讓他們自認為自己沒有錯,如此就可以縱容他們一錯再錯,直到報應來到。
背叛妻子的男人,能是什么好人?袒護兒子背叛的婆婆,能是什么好人?這兩種人勾搭在一起,不可能發酵出好東西來。兩個魔鬼在一起,訂立的是邪惡的契約,任何一方都有可能突然翻臉不認人。
我那個巨嬰一般的前夫,被婆婆當成乖寶寶,事事都順著他。卻不知,巨嬰和小孩子不是同一個物種,小孩子再怎么叛逆,也難逃父母的掌心,畢竟胳膊擰不過大腿。但巨嬰則不然,一旦父母不順他們的意,他們就會翻臉不認人。
我前夫翻臉不認人了,我婆婆幻想中的依靠就轟然倒塌了。這種結局跟我對她的詛咒無關,只跟她自己是非不分、一錯再錯有關。如果她善待我,我或許可以維持他們母子間的平衡。她非要趕走我這個和平使者,那就只能自食其果了。

雖然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自由的個體,但這并不意味著我們可以為所欲為,因為我們都是集體中的一員。
人一直都活在集體中,一段關系,一個家庭,一個小區,一個社區,一個城市……全都是集體,誰也跳不出集體的范圍。既然如此,就必須守規矩,有些事可以做,有些事一定不能做。
不同的集體之間存在交集,不是說你只需要遵守大集體的規矩就好,小集體的規矩同樣要遵守。
具體一點來說,做人只是遵紀守法還不夠,你如何對待鄰里關系,如何對待家人,同樣有很多規矩需要遵守。
以那個女人的婚姻為例,她的前夫和婆婆很明顯在家庭這個小集體中不守規矩。她前夫不該背叛她,她婆婆不該盲目護犢子,更不該親手毀了她的婚姻。這種違背集體規則的行為,是不會做人的表現。從她婆婆的這種表現,不難推斷出她跟其他人相處時同樣是非不分,這就會在不同的集體中形成一個惡行的口碑,就算她沒有在兒子那里受挫,也早晚會陷入一種被孤立的、無依無靠的狀態中。
一個人蠢不蠢,既可以看過程,也可以看結果。做人的過程中做了很多蠢事,就不會有好的結果;反過來講,沒有好結果,也往往是做了蠢事受到了懲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