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陜西被埋母親去世前原諒兒子細節首曝光
11月2日,將母親活埋的馬某寬被靖邊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
經查,2020年5月2日,馬某寬用手推車將79歲的母親王桂芳推至靖邊縣城南萬畝林內活埋。妻子張某發現婆婆失蹤后于5月5報警,被掩埋3天的王桂芳被成功救出,馬某寬隨后被捕。
2020年9月26日,王桂芳老人與世長辭,據當地村支書賈某稱,老人在兒子被捕后,曾表示諒解,希望兒子被輕判。

在馬某寬被判12年的消息付出后,不少人都覺得判得太重。因為母親也沒有盡到應有的責任,丈夫去世后,王桂芳改嫁到了甘肅,12歲的馬某寬由叔父一手養大,日子過得頗為清貧。王桂芳改嫁后又生了一個兒子,一直和這個兒子住在一起,幫其照料家庭和帶小孩。由于年事已高,王桂芳逐漸失去自理能力,又回到了闊別46年的陜西,讓大兒子馬某寬撫養。

由于王桂芳生活不能自理,馬某寬在照料一段時間后覺得壓力非常大,因為要單獨分出一個人來照顧母親,這讓本就貧困的家庭雪上加霜。46年的不管不顧和眼前的困境,這是馬某寬活埋母親的直接原因。
馬某寬的怨氣可以理解,但活埋母親的舉動卻著實令人驚詫不已,稍微有點人性的人都做不出這種舉動。

在這起倫理悲劇中,馬某寬和母親都是受害者,如果丈夫不過世,母親不會帶著小兒子改嫁,馬某寬也不會在12歲就失去母親的呵護。他的成長過程肯定艱辛無比,一邊要寄人籬下看眼色,一邊還要忍受別人異樣的目光,在這種環境下成長的人肯定在性格上有些缺陷。他會將所有的不公都算到母親頭上,只是他報復的方式過于駭人,完全超出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線。

雖然他被判了12年,但最少把命保住了,是妻子的善良救了她。連一個和母親沒有血緣關系的妻子都能對母親不離不棄,馬某寬呢?母親生了他,還養了他12年,就算母親中途改嫁,他也應該養夠母親12年再說話。
嫌棄母親生活不能自理?他剛出生的時候一樣生活不能自理,母親照樣將他撫養長大。

馬某寬的成長經歷值得同情,但他的所作所為太令人不齒。就算母親有錯,他也沒有權利剝奪母親的生命,而且是用活埋這種極端的方式。拒絕贍養父母的人確實不少,但直接將父母置于死地的真沒幾個。
不知道他在往母親身上蓋土的時候,可曾想起過童年時光,可曾想起過母親對他的呵護?
原標題:陜西被埋母親去世前原諒兒子 網友:經歷值得同情作為令人不齒
值班主任:高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