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一戶一宅新標準出爐!不合格的或將全部拆除關系到每個人
正如火如荼進行著的以改善村民生活質量為主的新農村建設中,大家的居住方面也包括在內。有不少貧困村,村民住的還是老舊的木房子或者石頭泥巴糊出來的房子,沒有通水電先不說,光是住在里面就有不小的安全隱患。
因此國家有關部門在幫助那些實屬困難的村民重新安排好住房之外,還開始推行新規劃措施來保障村民的基本生活,像通自來水,建立有效的排污系統,家家戶戶有新廁所等都包括在其中。自建房也被納入了這新農村建設規劃之中,要知道有的村,在早期修房子那都是沒有什么規劃用地的概念的,只要是在自家地盤上那有能力就會建一棟樓,這個現象很正常。現在有人就在討論,新農村“一戶一宅”政策出臺,有孩子的先按一戶算,有你家嗎?
不過在現在新農村建設當中,這不少原來隨意由自己建起的房屋,卻導致了不少的問題。一個是因為分布零散,像剛剛提到的那些用水、用電和排污系統建設的成本就高了。并且有的還是違建的房屋,并不在宅基地范圍內,而是占用的耕地,要知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第六十二條里,就已經明確規定了農村一戶一宅。
這樣一看不少的自建房存在違法或是浪費土地資源的問題。因此想要實現更好的發展,國家和地方政府必須解決這些自建房存在的問題。而為了解決這一情況,保障好農村建設的合理性和規劃性,有的地區已經開始了相關規范工作。河南新鄉就主動響應這一號召,在新農村建設上嚴格執行一戶一宅政策,規定了更為具體的標準。
首先對這“一戶”的劃分進行了嚴格的認定與審核,夫妻倆有一個孩子的就算一戶,同時有一個男孩和一個女孩的也算作一戶,也就是說有孩子的反正先按一戶算。如果以后要分開住的話,那也要等到男孩子滿了18歲成年之后才能有資格算做獨立的一戶人家,一般女孩出嫁戶口遷出就不認定為一戶。
其次對于“一宅”而言,并不是指一整塊地,可以是分開的兩塊宅基地或多塊,但是這分開的宅基地面積之和同樣也是不能超過標準,要超標那也要繳納對應的費用。
另外,對于超出這些標準的自建房,那就要進行處理,像超出了規定面積的房屋,那超出部分每年就要額外征收費用,要是隱瞞不報,拒不繳納超標費用,那很有可能就直接被認定為違章建筑,面臨著整改拆除的局面。
根據當地的每戶宅基地面積為167平方米的標準來看,如果超過這個數值,就要進行額外的繳費,方式也是按照階梯式來計算的,收費價格各鄉鎮略有不同,大概收費為以下三個范圍:
1、如果總面積超出范圍在1到50平方米之間,每年可能要繳納2.5~75元左右;
2、如果超出范圍在51-100平方米之間,每年需要繳納255~500左右;
3、如果超出面積為101-200平方米,每年繳納1000~2000左右。
有人就好奇,那如果超過了200平方米會怎么樣?很顯然是不合規定的,超出這么多可能會直接被當地政府沒收或者拆掉其自建房。
而除了河南新鄉之外,其實有很多地方已經開始對宅基地的使用作出了具體的規定。有不少人看到這些標準之后難免有不滿情緒,覺得這土地的所有權雖是歸集體所有,但這使用權在個人,況且也是自己祖輩傳下來的,愛怎么建就怎么建,國家這些標準難道不是強插一手嗎?
實際上前面就提到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當中,就已經體現了國家是有權進行管理的,而且目的是在于合理有效地利用我們的土地資源,保障用地公平。
試想一下,要是大家隨便劃塊沒人要的地建房子,有地的在自己地上修個十幾層的高樓,那局面是相當混亂的。所以在農村,自己建房子可以,但是必須符合標準,超標了自然就要面臨類似于罰款的費用。
結語
農村的規范建設可以說是才起步不久,在原來的發展當中,亂搭亂建是常態,而也有不少的宅基地是空閑狀態,對于這部分空閑的宅基地,如果村民愿意上交其使用權,國家也會給予對應的補償,從而提高農村土地資源的使用效率,農村有了新的精神風貌,也會實現更公平更好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