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為牢,塔利班禁止人與動物的形象
阿富汗塔利班出臺了一項新政策,將禁止在電視等媒體上出現所有的生物形象。
生物,當然也就包括人。生物形象,不僅包括所有的動物圖片、視頻,當然也包括人的圖片、照片、視頻。

塔利班“揚善懲惡部”發言人Khyber說:“法律對所有阿富汗人都適用,將會慢慢執行,官員會說服人們,生物形象是違反伊斯蘭法律的。”
這位發言人還裝模作樣地說:“執法過程中,不會有強迫,僅僅只是建議而已,只是要讓人們相信,生物形象是真的違反了伊斯蘭教法,必須避免它們出現。”
一邊說“執法過程中不會有強迫”,一邊卻又說“必須避免出現”。

僅僅只是在電視等媒體上禁止生物形象嗎?那你就把塔利班想簡單了。
現在,塔利班“建議”人們也不要使用手機及其他設備拍攝所有活著的東西,也不要查看生物圖像。

這部法律還沒有開始在阿富汗全境嚴格執行,不過,塔利班遲早會那么做,而且很快就會開始了。現在試試水溫,先慢慢讓阿富汗人熟悉一下新情況,然后一圈一圈地收緊。
不僅是循序漸進式地執行,而且塔利班還搞了個分區試點。
“懲惡揚善部”發言人說:“目前,很多省份都在努力落實法律中與媒體相關的法條,但還沒有在所有省份都開始實施。”

在哪些地方試點呢?先從塔利班的發跡地開始,比如坎大哈、赫爾曼德省,塔利班在這些地方的根基相當深厚,這里的人也更容易接受新規。
在新政策出爐前,坎大哈省的塔利班就已經禁止其成員們拍攝生物圖片和視頻了。
加茲尼省的塔利班表示,將漸進式執行新法律,他們“建議”攝影記者們從更遠處拍攝視頻和圖片,且盡可能地少拍攝,以慢慢地養成好習慣,直至完全不拍攝。
塔利班于1996年至2001年間掌權時,也禁止了電視與生物形象,他們還炸毀了巴米揚大佛。
為什么呢?因為他們覺得生物形象屬于“偶像”,這與禁止崇拜偶像的教義不符。請注意,這里的“偶像”,并不是指明星人物。

阿富汗的一家餐館,抹去了位于招牌下方的那條魚,又抹去了上面的魚頭魚尾。很快,這個餐館就不得不涂抹掉整個圖片了。
以前禁止過電視,說不準以后還會禁止智能手機等所有可以顯影的設備。比如相機、平板、電腦等。
不知道塔利班高層官員們的住宅周圍,有沒有監控攝像頭,有沒有監控室。
自塔利班三年前掌權以來,他們已經禁止了女性上大學,后來又禁止女性接受教育,再后來禁止女性獨自上街、大聲說話、露出腳踝。
他們禁止了音樂、電影、藝術,現在,他們開始禁止人們拍攝照片,禁止人們拍攝視頻,禁止人們記錄生活。
他們禁止了美,禁止了自由,禁止了快樂,禁止了人性。
他們把阿富汗變成了一個大監獄,尤其是女性的監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