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8億!賴小民受審

8月11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受賄、貪污、重婚一案。
受賄近18億還被指控貪污、重婚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賴小民利用擔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主任,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黨委副書記、總裁,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華融湘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兼)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或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索取、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88億余元,其中1.04億余元尚未完成收受。
2009年底至2018年1月,賴小民利用職務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資金共計人民幣2513萬余元。
此外,賴小民在合法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還與他人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并育有二子。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賴小民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賴小民還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擇期宣判。
非常貪婪
專門房子藏現金兩億多
賴小民出生于1962年7月,江西瑞金人,2018年4月“落馬”,10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布對其“雙開”。
記者注意到,電視專題片《國家監察》披露,賴小民專案組曾在北京某小區發現了賴小民藏匿贓款的一處房屋,里面有多個保險柜,存放的現金達兩個多億。
賴小民為了逃避調查,都是要求行賄人用現金交付,收錢后他自己開車來這處房子,親手放到保險柜里,路上還會特意多繞幾圈,以防有人跟蹤。他和一些關系密切的知情人之間,說到這處房子都是用暗語,管它叫做“超市”。
除了現金,賴小民還收受大量房產、名車、名表、黃金、字畫。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干部監督室副主任陳清浦介紹,金融領域資金密集、資源密集,一個融資就達到幾十億,賴小民也知道自己的“價格”,他知道他能給人帶來多大的好處。“有時候老板買了好多房子,就張口跟他要一套,老板都無所謂;或者我喜歡開這種車,說留在我這吧,當時非常麻木了。”賴小民回憶自己的索賄行為時,如此說道。
陳清浦說:“他(賴小民)就是對物質的這種占有是非常貪婪的這種貪欲,他用也用不了這么多,手表幾十塊,誰用得了?他就是想要。車也是這樣,賓利車、奔馳車、阿爾法車,一個地下車庫那幾個車都是他的,都是百萬的豪車。”
“一分錢都沒有花,都放在那里,最后組織上都收了。”賴小民在鏡頭前自述,受賄的兩億多元不敢花、不敢用,提心吊膽。
獨斷專行
食堂大廚都安排自己人
賴小民在華融獨斷專行的程度,也超乎想象。
由于金融行業的專業性、分業監管帶來的空檔,加上賴小民有意逃避監管,使得外部監管難以抵達,而華融公司的內部監督也形同虛設,并沒有發揮作用。
按規定,國有企業的“三重一大”事項必須上黨委會集體決策,但賴小民經常自己直接拍板,聽不進任何反對意見。
賴小民說:“黨委書記、董事長、法人都是我一個人挑,紀委書記都還是自己黨委下面管,他哪有多少權威啊?紀委書記是我的黨委委員,我的部下,他很難監督我,說句實話。”
賴小民用手中的人事權,排擠異己、任人唯親,將國有企業當作自己的私人領地。賴小民是江西瑞金人,從管理層到食堂大廚,很多崗位他都安排了自己老鄉圈的人。
如今,賴小民將為他的貪婪付出代價,并成為警示他人的反面教材。(綜合新華社電、央視新聞、長安街知事微信公號)
原標題:17.88億!賴小民受審
值班主任:田艷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