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外套、襪子、九分褲:為何杰克遜總是喜歡這種浮夸的舞臺造型

雖然經典的白色水晶手套、襪子、九分褲、水晶外套早在《危險之旅》之前就出現了,但杰克遜風格的真正確立,卻是在他于1980年代后期雇用了麥可.布許和丹尼斯.湯普金斯(Dennis Thompkins)為造型師之后。
從某方面看,杰克遜也跟丹迪風(dandyism)的漫長傳統有所關聯;我知道以這種方式看待他的性別表現并不尋常,我也絕對不會將他歸類為傳統的紈褲子弟──正好相反。
首先,丹迪風主要是在下位者利用階級的特權與力量表現自己,不一定與性傾向有關;正如挪威音樂學者史丹.霍金斯(Stan Hawkins)所寫道,這是一種「對,而對黑人型男來說,于國王主宰流行的抗議」這也是一種對于種族征服的抗議。
當穿搭作為一種反抗
「打扮時髦的用意,就是將自己定義為他者」,因此他們通常會運用夸張的表現手法,借此強調挪用的元素。到了這種程度,他們可能會挪用女性氣質的特征,作為一種反抗的形式。

在某種程度上,這正是華麗的搖滾明星于1970年代的所作所為:英國作家柯比納莫瑟和蜜雪兒華勒斯都曾拿其他明星的性別游戲與杰克遜相比,指出像大衛鮑伊之類的人這么做就算了,但大家顯然「無法忍受」一位黑人在性與性別方面做這種實驗。
美國學者莫妮卡米勒在書寫黑人丹迪風的歷史中,追溯了黑人服裝是如何在「黑色大西洋」(Black Atlantic)的種族征服背景下掙扎。她寫道,從非洲與歐洲接觸的那一刻起──在奴隸制開始之前──非洲菁英階級就會將歐洲的布料融入自身穿著,借此象征特權,但這也代表了他們的他者性:他們會穿上單一的歐洲服裝配件,而非穿上整套裝束,又由于一般人無法取得,所以變成了一種權力的標志。
米勒認為,對非裔美國人來說「這種背景在決定非裔美國人的身分認同時扮演了關鍵角色?? 美國『與英國』的黑人丹迪風及黑人型男,就是在歐洲與非洲的大雜燴里??在自我形塑的流行之中,發展出他們的美學。」

米勒提出了許多例子,其中之一是18世紀中期始于美國的平克斯特(Pinkster)節慶。該節慶「以奴隸的游行與舞蹈為特色,他們會盛裝打扮,換上社會與種族地位較高者的穿著」。參與者會穿「造型不一的制服,重點在于隨興,只要符合非洲人眼中的色彩即可」。
他們會于這些日子「選舉」出黑人總督與君王──那些在群體中有所成就的人,是在違反人性自主的奴隸制度中備受敬重的前輩。
其中一個例子是19世紀早期平克斯特節的舊王查理,描述如下:「在這值得紀念的場合,他的服裝極為生動獨特,如同舊時的英國準將。寬松的猩紅絨面外套,寬大的開襟幾乎長及腳跟,且到處都有亮金色寬花邊的裝飾。」就后面這一點,米勒指出,由于難以取得好服裝,因此美國奴隸會運用手邊的一切妝點自己,例如縫上光亮的鈕扣、花邊或小片的高級布料。
當然,這項傳統跟杰克遜之間已經相隔了一段很長的時間和歷史,不過非裔美國男人仍持續透過華麗服飾「穿出風格」,借此挑戰種族與階級的界限。但從某方面來看,平克斯特節的例子與杰克遜的風格確實有共通之處。
杰克遜的服裝大有玄機
雖然經典的白色水晶手套、襪子、九分褲、水晶外套早在《危險之旅》之前就出現了,但杰克遜風格的真正確立,卻是在他于1980年代后期雇用了麥可布許和丹尼斯湯普金斯為造型師之后。在《裝扮杰克遜》 (Dressing Michael Jackson)一書中,作者布許概述了他和湯普金斯如何打造杰克森的獨特樣貌──杰克森也提供了重要的意見。

這個樣貌的關鍵在于產生一種形象:夸大杰克遜相對細瘦的骨架,讓他看起來「更高更壯」,借此營造「雄偉壯大的錯覺」。他們的作法包括利用短夾克創造出他胸前的「剛硬線條」,再加上墊肩,兩者都會讓杰克遜顯得更寬壯。
他們也使用了硬挺的布料。外套總是短到及腰,正好搭上他的緊身褲。雖然布許對穿搭的效果未置一詞,但從寬胸逐漸收窄到腰部的V字形,是標準男性體型的經典特征,也代表了身體的力量;他的「女性特質」并未延伸至服裝,這也是極少數的例外情況。
杰克遜其實是個英國迷
短夾克沿襲了英國軍方的歷史與傳統。這項資訊很重要(在布許的書出版之前,我不認為大家都知道這一點):與英國的連系,不只將杰克遜的丹迪風連結到黑人衣著風格的美國傳統,也代表著他挪用了英國的權力。
根據布許的說法,杰克遜被英國的君主政體及軍事歷史強烈吸引。 「當我們在歐洲巡回演出時,麥可會特地造訪城堡和古都,對博物館里國王與王后的肖像非常著迷。他會凝視白金漢宮、倫敦塔或國會大廈面上比真人更大的肖像,全神貫注感受一切──那些王室成員與指揮官被描繪出的光彩、魅力、勛章和榮譽,以及非凡的氣質。」
關于杰克遜的風格,布許還提到另外兩個重點:首先是永遠以融合為目標。他嘗試將夾克的正式、權威性與「來自街頭」的元素結合。白色汗衫跟黑色Levi's牛仔褲也有同樣的用意。
杰克遜想要讓觀者感受這種效果:我們跟你不一樣,但在某方面很相似;遙不可及,卻也能夠觸及;一個想要變得不平凡的平凡人(杰克遜不就是如此嗎)。另一個重點──我們知道這件瘋狂的事,或許也不太認同──杰克遜很喜歡裝飾繁復的軍裝夾克。
在服裝造型上加油添醋
麥克布許寫道,杰克遜說這是為外套「涂上糖霜」,或是「撒上粉末」。
整合布許和米勒的敘述,我們就會知道杰克遜與黑人丹迪風的漫長傳統有所連系:挪用英國的軍裝、白人殖民權威的衣著;混合/融合式的風格;著重于衣物的裝飾──在相對樸素的服裝附加東西,使其更加花俏,提升穿戴者地位,并且夸大視覺效果──這些都是自古以來非洲與非洲僑民營造自我風格的技巧。
從某方面來看,杰克遜就像平克斯特節里的國王,或許也有類似的威脅性。正如米勒寫道:「??對白人與黑人而言,服裝及時尚決定了他們的地位,包括奴隸和主人、白人特性和黑人特性、男性氣質和女性氣質、非洲性和美洲性。」杰克遜的軍裝風挪用了超男性化的特權,并將其酷兒化。
他那種夸張并帶有坎普風(Camp)的「流行樂之王」(King of Pop)形象,不只是在丹迪風的傳統中以表演的形式挪用白人男性階級特權,更要透過他在商業及藝術上的巨大成功真正挪用那股力量。
他堅決不從這種形象中抽離──絕不讓大眾以其他方式看待他──事實上,隨著年紀漸長,他還是繼續夸大自己的形象,而這正是他獨特與迷人之處。他就像一位高超的詭術師,讓我們無從得知他是否相信自己的王者角色或只是在戲弄我們,但他確實想促使我們思考白人男性特權的現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