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操作!女子超速被查對交警瘋狂發飆,高能結局引起舒適
12月25日,杭長(杭州-長沙)高速衢州段,一輛江西牌照的轎車因超速被交警攔下。車上的女司機下車就要看交警的證件,質疑交警的身份和執法的合法性,態度惡劣語氣囂張。查看證件后,女子一再向交警索要被查收的證件,甚至惱羞成怒,對交警出言不遜,污蔑交警偷東西。交警耐心勸說,但女子態度始終囂張,一直罵罵咧咧,把交警都氣笑了。由于女子冥頑不靈,交警無奈之下選擇報警,女子最終被警方帶走。





網友評論:
“缺少對執法人員的敬畏。”


多知一點
妨礙交警執法是什么罪?
撞上交警、阻礙交警執法,情節嚴重的,會構成刑事犯罪,涉嫌妨害公務罪,要負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 【妨害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1、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3、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4、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法律鏈接: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以及阻礙人民警察調查取證,屬于妨礙執法民警依法執行職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對于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中第一款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原標題:女子超速被查對交警瘋狂發飆 高能結局引起舒適
值班主任:田艷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