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高院對楊光毅強奸案再審宣判 改判死刑
作者 :田艷敏 2020-12-28 17:25:17 圍觀 : 次 評論
新華社南寧12月28日電(記者吳思思)12月2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對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審的原審被告人楊光毅強奸案進行公開宣判:撤銷原二審判決,改判楊光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據介紹,2018年10月4日,楊光毅使用殘忍的暴力手段奸淫年僅十周歲的被害人楊某某,致被害人死亡。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強奸罪判處楊光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廣西高院二審改判死緩,對其限制減刑。案件生效后,最高人民法院對該案調卷審查。其間,被害人母親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3日指令廣西高院再審。
廣西高院經再審認為,楊光毅犯罪手段極其殘忍,情節極其惡劣,社會影響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楊光毅雖有自首情節,但結合其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及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對其不予從輕處罰,對該案作出上述改判。
原標題:廣西高院對楊光毅強奸案再審宣判 改判死刑
值班主任:田艷敏
上一篇:海南生活垃圾進入全焚燒時代 下一篇:13人跨省生產包裝假冒茅臺酒2.7萬余瓶被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