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江西嫌犯案發前住旅店拒刷身份證 江西5天殺死3人疑兇落網

8月16日,江西樂安縣潛逃8天的嫌犯曾春亮在其老家厚坊村附近落網。當地一家旅店老板王剛(化名)告訴新京報記者,8月6日,曾春亮曾前往其店內要求住宿,但因其拒刷身份證,未為他辦理入住。
王剛在樂安縣蕉坑鄉開了一家酒店,距離厚坊村僅數公里。王剛表示,曾春亮剛剛刑滿出獄,自己沒有房子,常去一個堂侄家中住,但因常住“不好意思”,有時會選擇在酒店居住。
王剛回憶,今年6月,曾春亮曾持身份證到其店內住宿數日后退房,8月6日曾春亮再次前來,但拒絕出示身份證。“我們感覺不對,因為聽說他偷東西,就沒讓他住”。
新京報此前報道,8月8日早上,江西省樂安縣山碭鎮山碭村發生一起入室殺人事件,嫌疑人為44歲的曾春亮,其潛逃期間,在老家厚坊村涉嫌再次殺害一名駐村干部。8月13日,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公安局宣布,對直接抓獲嫌疑人或為抓捕提供直接線索者獎勵人民幣30萬元。
據江西省撫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 16日16時27分,此前因命案潛逃數日的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在樂安縣山碭鎮航橋村附近被警方抓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最新消息】
江西5天殺死3人疑兇曾春亮落網,現場曝光!抓捕過程中還發生一起悲劇
江西省撫州市公安局通報,8月16日16時27分,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在樂安縣山碭鎮航橋村附近被警方抓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數千名武警、警察、民兵經過連續數日地毯式搜山和道路盤查,將曾春亮抓獲,其涉嫌在5天里殺3人、傷1人。

圖源:央視新聞
8月8日,樂安警方發布懸賞通告,該縣山碭鎮山碭村當天發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一男子入室殺人致2死1傷。死者為兩名老人,傷者為一名兒童。經查,曾春亮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其已在逃。
警方披露,曾春亮,男,1976年4月2日生,身份證號362526197604020819,住樂安縣山碭鎮厚坊村新厚坊組49號1戶。當時查明其已往山碭鎮周邊地區逃竄,警方懸賞5萬元,獎勵給直接抓捕或為抓捕提供直接線索者。

曾春亮
5天后,曾春亮在逃亡中涉嫌再次犯案,致一人死亡。樂安警方通報,8月13日早上8時25分許,山碭鎮厚坊村發生一起惡性刑事案件,一名在厚坊村工作的干部遇害。
當天,樂安警方將對曾春亮的懸賞金額提高到了30萬。
在抓捕曾春亮的過程中還發生了一起悲劇。據澎湃新聞報道,樂安縣公安局龔坊派出所輔警杜海華在S313省道盤查過往車輛時,一輛卡車剎車不及時,杜海華被撞身亡。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曾春亮是一名累犯,此前兩次因盜竊被判入獄,從2002年底至今累計服刑約15年。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楊友古、曾春亮等盜竊罪一審刑事判決書(2013)臺路刑初字第158號》顯示,曾春亮于2002年12月5日因犯盜竊罪被浙江省臺州市路橋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2007年6月19日調至江西省監獄管理局服刑,2009年8月8日刑滿釋放。
2012年6月13日,曾春亮再次因盜竊罪被臺州市公安局路橋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0日經臺州市路橋區人民檢察院批準被逮捕,押于臺州市路橋區看守所。
臺州市路橋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2年6月11日凌晨,被告人楊友古、曾春亮、雷國輝經事先商量,結伙由被告人楊友古、曾春亮竄至臺州市路橋區峰江街道興峰路211號,砸破不銹鋼玻璃門,竊得潘正方放在一樓房間內(倉庫)的銀焊1186公斤(價值人民幣96494元),之后以78000元的價格銷贓給被告人雷國輝。案發后,涉案贓物已被追回。
臺州市路橋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曾春亮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第二次服刑期間,曾春亮曾獲得一次減刑。《曾春亮盜竊刑罰變更刑事裁定書(2017)浙07刑更1896號》顯示,浙江省金華監獄于2017年5月24日提出曾春亮減刑八個月建議,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認為曾春亮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符合減刑條件,裁定對其準予減刑七個月(刑期自2012年6月13日至2020年5月12日止)。
此后,曾春亮再次獲得減刑機會,但未能如愿。《曾春亮盜竊罪刑罰變更刑事裁定書(2019)浙07刑更2658號》顯示,2019年7月,金華監獄再次建議,對曾春亮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對此,金華市中院認為,曾春亮在服刑期間雖能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但其系累犯,且至當時未履行完畢生效判決所判處的財產性判項義務,于8月裁定不予減刑。
按照法院的裁定,曾春亮于今年5月12日出獄。然而,多年牢獄生涯并沒有促成其洗心革面,他曾經的一些良好表現也只是偽裝。僅3個月后,曾春亮就走上了人生的不歸路。
原標題:江西嫌犯案發前住旅店拒刷身份證 未成功入住
值班主任:高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