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報女子隔離時遭假警察侵犯,到底發生了什么?
作者 :高原 2021-02-03 12:50:26 圍觀 : 次 評論
2月2日,河北邢臺一則女子在沙河一酒店隔離時遭自稱警察人員入屋性侵的信息在網上流傳。下午,沙河市公安局發布通報,稱網傳消息部分不實,涉嫌強奸(未遂)的男子系賓館員工,已被刑拘。


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調查中。

網友:酒店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多知一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對于未遂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原標題:色膽包天!警方通報女子隔離時遭假警察侵犯:男子系賓館員工,已被刑拘
值班主任:高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