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被駁回 海南儋州一男子殺妻未遂被判刑
作者 :張章 2021-02-06 15:35:49 圍觀 : 次 評論
儋州男子阿強(化名)與河南女子阿麗(化名)因感情不和鬧離婚,阿強不愿離婚,惱羞成怒持菜刀將阿麗砍傷,被女兒阻攔后棄刀逃離。一審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阿強有期徒刑五年,責令其賠償阿麗醫療費等各項經濟損失。阿強上訴后,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于近日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2019年4月7日,在三亞市務工的阿強電話里懇求阿麗不要離婚,但阿麗堅持要離婚,惱羞成怒的阿強聲稱“我要回去砍死你”。2019年4月9日12時許,阿強來到阿麗的住房再次懇求其不要離婚,遭到拒絕后,阿強用手掌拍打阿麗頭部,用雙手掐住其脖子,緊接著從砧板上拿起一把菜刀砍向阿麗的頭部,阿麗用手抵擋被砍傷昏倒在地。隨后,阿強用菜刀朝阿麗的脖子、頭部連砍數刀。女兒小燕(化名)沖上去攔住阿強,阿強遂棄刀逃離現場。
經鑒定,阿麗所受損傷構成輕傷,未達致殘等級。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阿強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減輕處罰;鑒于其能供述部分犯罪事實,案發后其家屬又能賠償被害人醫療費5萬元,在量刑時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后,阿強不服提出上訴。海南二中院經審理認為,原判認定阿強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羅鳳靈 柯光輝)
原標題:海南儋州一男子殺妻未遂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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