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顧】3人冒充老干媽員工騙騰訊被公訴 事情經過是怎樣的?
2021年2月7日,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將冒充“老干媽”公司工作人員行騙的曹某等三人向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某、鄭某君、劉某利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并聽取了辯護人意見。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曹某、鄭某君、劉某利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冒充“老干媽”公司員工騙取騰訊公司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合同詐騙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責任。
【此前報道】

資料圖 新華社供圖
2020年4月,騰訊公司以貴陽南明老干媽風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老干媽公司”)拖欠廣告費為由請求查封、凍結該公司1624萬余元財產。
6月30日,老干媽公司發布聲明,稱從未與騰訊公司進行過任何商業合作并已向貴陽警方報案。
7月1日,貴陽市公安局雙龍分局通報,犯罪嫌疑人曹某、劉某利、鄭某君偽造老干媽公司印章,冒充該公司市場經營部經理,與騰訊公司簽訂合作協議,以便獲取推廣活動中配套贈送的網絡游戲禮包碼,后通過互聯網倒賣非法獲利。現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強制措施。
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引導偵查。
2020年8月7日,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合同詐騙罪批準逮捕冒充“老干媽”公司工作人員行騙的犯罪嫌疑人曹某、劉某利。
多知一點
合同詐騙罪量刑標準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單處罰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個人合同詐騙,數額不滿5000元的,單處罰金刑;5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為拘役刑;1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個人合同詐騙數額滿3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數額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具有兩個以上情形的,在六個月之內酌情增加刑期: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一)個人合同詐騙,數額10萬元,并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個月;
【單位犯罪責任人員法定基準刑參照點】(一)單位合同詐騙,數額5萬元以上不滿8萬元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罰金刑;8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拘役刑;10萬元,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33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老干媽、騰訊事件回顧:
6月底,網絡曝出騰訊以服務合同糾紛為由起訴老干媽并申請財產保全,法院審理后凍結了老干媽1600多萬元資產(實際上4月份就申請凍結了)。
隨后老干媽發布聲明表示從未與騰訊公司或授權他人與騰訊公司就“老干媽”品牌簽署《聯合市場推廣合作協議》,且從未與騰訊公司進行過任何商業合作。
與此同時,老干媽宣布向公安機關報案。
7月1日,貴陽公安雙龍分局官方微信公號發布警方通報:近日,該局接到貴陽南明老干媽風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報案,有不法人員冒充該公司名義與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導致被騰訊公司起訴。
7月10日,騰訊與老干媽聯合發表聲明,騰訊向老干媽方面當面致歉,同時騰訊已向法院申請撤回財產保全申請及本案訴訟,并就合同詐騙行為已向貴陽公安報案。
老干媽微信公眾號也同步發布了聯合聲明。據悉,過去數日內,騰訊和老干媽雙方進行了深入溝通,雙方已厘清誤解。
對于事件過程中的種種誤會和欠妥之處,騰訊已向老干媽方面當面致歉,后續騰訊將進一步完善相關流程。未來雙方也將積極探索并開啟一系列正式合作。
原標題:3人冒充老干媽員工騙騰訊被公訴 老干媽、騰訊事件回顧
值班主任:顏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