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被騙走近690萬元,女子竟不知“未婚夫”已結婚7年
2010年,北京密云男子李某與王茜(化名)確立戀愛關系,但在2012年,李某偷偷和別人結了婚后,仍與王茜以未婚夫妻名義相處,談婚論嫁,不僅見王茜的父母,還出席王茜親友的婚禮。除了欺騙王茜感情,在2015年至2019年長達4年的時間里,李某以投資公司、購置婚房等虛假事由,騙走了王茜近690萬元。
“我的真實目的是想跟她結婚,我沒有欺騙被害人。”庭審中,36歲的李某否認自己詐騙,但法院查明證實了其犯詐騙罪的事實。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4月9日公布了這一案件的判決結果,被告人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大興法院一審查明,2010年10月,李某與王茜建立男女朋友關系,期間,李某于2012年3月,與另外一名女子登記結婚。后李某隱瞞已婚事實,繼續與王茜保持男女朋友關系,并以未婚夫妻名義相處,談婚論嫁。2015年2月至2019年4月間,李某虛構投資公司、購置結婚用房等事由,騙取王茜錢款共計689萬多元。
“2013年10月,李某主動提出要去我老家,以未婚夫的名義見我父母并提出結婚的決定。”王茜說,此時她還不知道,李某已和別的女子結婚兩年。“當時我家人都認可李某,期間,我們拍過結婚登記照,還以未婚夫妻名義參加過兩次我親屬的婚禮。但后來他一直推脫到我家提親。”
2015年,李某以投資公司需要購買設備、工人傷亡需要賠錢、購買公司股份等理由向王茜借錢,王茜沒有懷疑。2016年,李某又以結婚需要買房為由,告訴王茜可以以200萬元的較低價格購買一套位于朝陽區的回遷房,王茜出于信任很快轉賬。之后,李某又以房子裝修、購買另一套房子、房子漲價、投資度假村等理由,繼續詐騙王茜的錢款。
李某事后承認,上述購房合同都系偽造,但王茜知情。李某詐騙來的錢款被其用于個人還債及消費等。
“李某以各種理由不還錢,因為這些錢也是我通過朋友借的,朋友也去法院起訴過我。”2019年4月,王茜報警,“后來我通過律師才知道他在2012年就結婚了,如果當時我知道他結婚了,我不會跟他交往的。”
據悉,李某在2018年與妻子離婚。庭審中,他表示王茜知道自己已婚的情況,投資和購買婚房,都是王茜知情且自愿的,“我的真實目的是想跟她結婚,我沒有欺騙王茜。”
大興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且被告人李某騙取被害人王茜的信任,詐騙錢財,長達數年之久,且被告人到案后仍否認其隱瞞已婚身份,拒不交代其主要犯罪事實,毫無悔改表現,行為惡劣,主觀惡性大。
最終,大興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并處罰金14萬元。責令被告人李某退賠被害人王茜689萬多元。
李某不服上訴,二審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原標題:被騙走近690萬元,女子竟不知“未婚夫”已結婚7年
值班主任:田艷敏

